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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步云:人权是如何进入中国宪法的

2014-12-08 09:26:50   来源:人民政协报    作者:李步云

  “以法治国”第一次进入党的文献

  1980年,署名为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里程碑》总结了审判“四人帮”的经验,这是中央书记处代表中央写的,其中有一段话:审判“充分体现了以法治国的精神”,这是在党的重要文献中第一次用“以法治国”这一概念。

  1980年7月,由于中共中央法律事务多起来了,中央书记处书记邓力群向中国社科院法学所要人,说需要一个懂法律的人才。法学所的领导跟我谈话,说决定把我借调到中央书记处。邓力群此前曾经领导我们起草过64号文件,对我比较熟悉,但是他有一个规矩,调人之前先得看一两篇文章,觉得行再调人。他看的就是1979年我发表在《红旗》杂志上那篇关于法律平等的文章,看了之后说可以调我。我在中央书记处研究室政治组工作了一年多。

  我在书记处研究室工作期间,开始审判林彪、四人帮反革命集团。这是很大一件事情,彭真提出来,要书记处代表中央写一篇文章,总结一下审判“四人帮”的经验。我具体负责这篇文章的撰写工作,写的过程中我提出最好再找一个人合作,邓力群同意了。于是我又邀请了同事王家福共同执笔。在起草过程中,滕文生参与了讨论,最后由林涧青和邓力群定稿。

  这篇文章名叫《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里程碑》,发表于1980年11月22日,署名为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文章总结了审判林彪、四人帮反革命集团贯彻的五条原则:司法工作的独立、司法工作的民主、实事求是、革命人道主义以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文章中还有一段话:审判“充分体现了以法治国的精神”。这是在党的重要文献中第一次用“以法治国”这一概念。

  “人权”入宪

  应该讲,我们和资本主义的人权观点是有区别的,但我们社会主义也要讲人权。

  在写作《论我国罪犯的法律地位》后很长一段时间,我没有再写关于人权问题的文章。从那时候开始一直到1991年,舆论界都一致反对人权这个概念,说这是西方口号。

  1983年,我们社科院法学所接受了两个任务:一个是批判人权,一个是批判无罪推定。所里分配给了几位同志。有趣的是,吴家璠是第一个在《人民日报》写文章要借鉴西方无罪推定的人,现在他的任务是写文章来批无罪推定。批人权问题的文章叫王家福、我和信春鹰三个人撰写。我们三个人开会,我说,我有个条件,不能再说“人权是资产阶级”的判断,否则我就不参加了。应该讲,我们和资本主义的人权观点是有区别的,但我们社会主义也要讲人权。王家福说行,他同意。先由信春鹰写了两万多字初稿。后来这稿子和批无罪推定的文章都没有发表。在那个气候下这样的文章不好写,就有意拖掉了。

  1991年初,中央出了16个题目,后来又加了3个。这19个题目中包括:苏联是怎么发生变化的、西方的社会民主主义对中共和国际共运有什么影响、怎样看待民主、自由、人权问题,等等。中国社科院接受了一批任务,其中我、王家福和刘海年负责人权课题。我们先成立了一个课题组,到1992年又正式成立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王家福任主任,我和刘海年、刘楠来是副主任。在人权研究中心举办的第一次会议上,有外交部等好几个部委派人参加,影响很大。

  接下来我们就写了一系列报告,给中央提建议,比如说:什么是人权、社会主义要高举人权旗帜、怎样区分人权问题和干涉内政的界限等等。那以后我们到过南亚和北美一些国家考察人权,前后给中央写了60多份内部报告,对中央制定政策起了一定的影响。

  1998年8月29日,我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讲座前与当时的李鹏委员长交谈,他是表示“人权不是资本主义的专利品,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也讲人权”的中央领导之一。在这前后,有其他中央领导也开始讲,人权不是资本主义的专利品,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也讲人权。

  人权入宪前,全国开了6个座谈会,其中一个座谈会有5位宪法学家参加,我、张庆福、许崇德、韩大元和徐显明。吴邦国主持会议,许崇德年纪最大,先叫许崇德讲,他不讲。后来点了我,我讲了四个观点。

  我主张人权入宪,徐显明稍后在发言中也讲了这个问题。当时就有人反对,说为什么一定要写人权?全世界那么多国家,也只是一部分国家把人权写进了宪法,我们的宪法已经把公民的权利写得很详细了,没有必要把人权再写进宪法。后来中央还是采纳了学者的建议。

  2004年宪法修改后,中央电视台做了一期50分钟的专题,节目总结这次修宪的精神,我应邀在其中讲了几个问题,包括人权入宪。我讲了这样几个理由,第一,12年以前,我们还说人权是资产阶级口号,现在很多干部不敢谈人权,写进宪法以后有利于进一步解放思想;第二,写进宪法有利于给人权以制度上的保障,促进制度革新;第三,有利于在国际上提高地位,提高我们的发言权;第四,人权是人人应当享有的权利,不限于宪法规定的权利,法律不规定公民不一定没有,人应当享有的权利范围要广,把人权这个总的概念写进宪法比较科学,有它的特殊意义。

  把人权写进宪法的主张后来被采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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