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华文:科学技术与人权主流化 - 中国人权网
首页 > 理论研究 > 文章 > 2011年—2015年 >
柳华文:科学技术与人权主流化

2014-12-01 15:32:43   来源:中国人权网   作者:柳华文
  科学技术的发展推动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使我们的生活出现了日新月异的变化。在影响人权实现的诸多要素中,科技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它可以是发挥建设性作用的生产力,可以是提供巨大便利的载体或者工具,同样也可能是复制和增加危害的破坏力。

  人类与科技之间的关系非常复杂。关于科技在一般意义上对人类以及社会发展的积极和消极影响的认识是由来已久的。但是,在上世纪40年代末以后,随着人权保护的国际化、人权法在国际社会和国内的兴起,从人权的视角看待科技的影响主要是近几十年的事情。在人权领域,科技与公民的健康权、环境权、隐私权等基本人权息息相关。笔者拟讨论人权主流化过程在科学技术领域的重要意义。

  一、人权主流化是当代社会正在发生的趋势

  人权主流化是国际人权运动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新趋势。这并不是由来已久的事情。比如,成立于1919年的国际劳工组织在维护劳工权益方面的活动在联合国成立之前早已开始,它在该领域发挥着很大的作用。但是,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国际劳工组织并不使用“人权”话语,而是以强调社会公平和正义为目的和宗旨,侧重相关事项的技术性和操作性,回避其政治性和敏感性。只是在近些年来,国际劳工组织才大张旗鼓地使用人权的话语。

  特别是冷战结束以后,东西方国家在人权领域的分歧和矛盾有了相当的缓和。科技,尤其是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以及非政府组织的日益活跃,使国际人权运动如虎添翼。人权法在联合国等普遍性国际组织和欧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等区域的国际组织中都有了长足的发展。促进和保障人权成为各国追求的共同目标。人权主流化获得了国际组织、国内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认同,成为一个国际社会着力推动的目标。

  新中国建立以后,对国际人权标准也采取了积极的态度,但是随着东西方国家在意识形态方面的冷战的到来,人权一度不再是中国使用的话语。但是上世纪80年代末以来,人权研究在中国逐渐正常化并获得迅速发展,人权话语正在迅速成为一个主流话语。

  人权主流化意味着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内在目标和价值,人权成为政府立法、决策和工作的重要的视角和目标。这是国家和地区科学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手段,也是目标,是衡量政治文明和社会文明的重要指标。

  在笔者看来,推动科学技术的发展及其应用是社会生活、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工作,人权主流化同样会跟科学技术发生联系。

  二、科技发展与运用中的人权主流化要求:以健康权和环境权为例

  科学技术本身是自然规律的发现和运用的产物,本身是一种客观存在。但是,人是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结合。人类进行科研活动,运用科学技术以及发明创造的各种工具和技艺,其社会影响是可以进行主观判断、道德评价和法律调整的。换句话说,科学技术并不是中立的,其影响更不总是正面和积极的。因此,科学技术并不应游离于人权主流化的过程之外,而应该纳入人权的视角,进行人权角度的评估和检审。

  (一)科学活动、技术研发和应用的过程必须受到一定的道德伦理规范和法律限制,不得侵犯包括健康权、环境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各项人权。

  科研和实验活动侵犯健康权的例子屡见报端。据报导,近些年来,越来越多的发达国家科研人员把目光转向非洲、亚洲和拉丁美洲的偏远地区,在那里寻求进行人体实验的对象。2001年,11月16日出版的美国《科学》杂志报道,美国霍普金斯大学因一位研究人员被指控在印度“不正当地实验了一种抗癌药物”,而禁止她主持将来的实验。在此之前,印度媒体曾报道这位生物学家在印度进行的一项口腔癌研究中的问题。该大学组织了一个专门委员会调查发现,实验没有得到学校审核委员会和美国食品医药管理局的必要批准,没有经过充分的动物实验,也没有充分的知情同意。另外,美国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等机构自90年代中期以来在我国安徽省进行的一些以大规模采集血样为特征的基因研究,也受到了中美两国学者和媒介的质疑。

  科技对于我们所处的环境的威胁随处可见。现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时代,电脑也成为我们工作和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工具,但是其对环境保护的负面影响也值得注意。有媒体称,为了维持全球电脑运行,人类每年会增加向大气层排放大约3500万吨废气,电脑对环境的影响不亚于飞机。据国际信息技术调研机构高德纳公司估计,因使用信息技术设备增排的二氧化碳量占到人类二氧化碳总排放量的2%左右。

  当今,社会连带已经到了相当惊人的程度,一个人想避开他人隐居,回避科学技术的影响已经相当困难。如果你走在城市的街头(其实在我国一些农村地区主干道、村庄路口也一样),你的一举一动可能正在被电子摄像头拍摄和记录。如果你使用手机,一些手机制造者、服务商或者某位不知是否经过合法授权的人可能正在给你定位甚至窃取你的信息。

  科学技术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强大。相比之下,人类,特别是作为个体的人,越来越渺小。个体、某个或者某些群体,乃至整个人类要想对抗科技产生的负面力量,很有可能会力不从心。异化、失去控制和节制的科技恶魔是不少灾难影片描绘的对象,它们至少是形象地说明了科技与人权之间的紧密和紧张的关系。

  与科学技术的紧密接触利弊兼有。如何在享有科技进步及其益处的同时,维护自身权利不受侵害,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两者之间的矛盾会相当尖锐,越来越突出,不容回避。

  (二)将人权视角纳入科学技术工作是预防侵犯人权的重要途径

  对科学技术研发过程和运用过程进行人权角度的分析、评估和监督是非常必要的。这也是实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环境影响评估,是我国政府为了保护环境加强预防举措的典型实例,对于实现环境权意义重大。1979年,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环境保护法(试行)》,首次把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作为法律制度确立下来。以后陆续制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均含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规定。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法》。在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推进产业合理布局和企业的优化选址,预防开发建设活动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和破坏,发挥了积极作用。

  推广来说,对于环境乃至更广泛人权的不利影响或者威胁的预防,需要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开展行动并建立行之有效的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人权视角的评估和检审绝不应该仅仅是政府的责任。外在监督的范围、能力和成效可能是有限或者滞后的。科学技术工作者自身、相关同业及其组织的自律、同业评估和监督同样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必须提高全社会、特别是科技工作者及其组织的社会责任意识,特别是人权意识,实现内在的、根植于社会、相关组织以及科技工作者内心的人权主流化。

  三、开展人权教育是促进科学技术与人权良性互动的有效途径

  人权教育是实现人权主流化的主要方法。人权在本质上契合社会人类对科学技术人文关怀提出的要求。

  有效地人权教育应该从娃娃抓起,因此中小学教育很重要。关于人权教育的内容已经写入了2009年4月13日经国务院授权、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我国首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当中,其中也特别提到:“中小学人权教育根据中小学生的年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生动有趣的方式进行。” 

  2012年6月11日,同样经国务院授权、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在“人权教育”专门一章中强调:“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人权教育和培训,在全社会传播人权理念,普及人权知识。”其内容涵盖公务员培训、大中小学教育、企事业单位文化建设、新闻媒体的作用等多个方面。

  笔者认为,不仅要让受教育者了解作为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与应该承担义务,让他们了解公民与政府以及国家的关系,还要使他们形成科技服务和造福人类的自觉性、敏感度和责任心。因此,关于科技与人权的教育应该纳入到人权教育当中去。

  广义的政府官员,包括立法者、政策制定和实施者,特别是政府科技、环境保护、信息和工业等主管部门的官员,还有科学技术领域的行业协会中的工作人员、科学技术工作者都更应该接受人权教育,了解人权法的价值理念、原则以及规则。

  媒体,特别是科普领域的媒体以及节目和作品可以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也可以尽可能地反映正确或者健康的科技与人权关系的认知。

  而且,除了专门的人权教育之外,还应该将人权教育渗透到各个学科当中,特别是适当和有效地穿插在自然科学的教学当中。

  总之,科学技术并不是中立的,科学研究、实验、发现、发明以及运用的过程与人权息息相关,并可能产生积极或者消极的影响。我们需要加强伦理道德建设,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更应该在具体的科学技术工作中全程纳入人权的视角,考察和评估对于人权的直接和间接影响,近期和长远影响。这是人权主流化进程不可或缺的内容。

  (作者柳华文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所长助理,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秘书长)

上一篇:薛进文:互联网时代的人权保障
下一篇:焦锦淼:现代农业和环境权、生存权关系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