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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年:中国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法治与国际人权事业

2014-11-25 14:17:06   来源:中国人权网   作者:刘海年
中国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法治与国际人权事业

刘海年 中国社科院荣誉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主任

  一、党中央两个决定的关系

  在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改革开放,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的基础上,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就“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若干重大问题,相继作出了两个具有历史意义的决定。这两个决定是在新的形势下、新的历史起点上,就我国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环境进一步发展、完善指明了方向,作出了规划,提出了举措。前者“全面深化改革”是总体构思、部署;后者“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是前者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深化,又是全面深化改革、建设中国特色社会的重要保障。

  二、党中央两个决定是中国发展新阶段人权保障的宣示

  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其“总目标是完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这正体现宪法规定的“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为了实现上述目标,中央的两个决定强调,要“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这就进一步明确告诉我们,深化改革、厉行法治,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最终目的是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享有充分人权提供条件。权利不能超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局限。也就是说只有提供足够的社会经济和文化条件,人权才能得到真正保障。

  三、中国的改革、法治与国际人权保障事业

  我国是世界大国,是文明古国,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现已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据预测,今年GDP可达10万亿美元,并且正在成功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的改革,法治和人权保障事业的完善与发展,必然会对国际人权保障事业产生深远影响。

  1、习近平关于中国梦的阐释将对国际人权保障事业注入新动力。中国一贯坚持民族独立。对外关系上坚持尊重国家主权和不干涉别国内政等五项和平共处原则,在国家关系、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中已经产生了积极影响。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我国承担着参与世界治理的国际义务。我们一直坚持以联合国宪章和国际行为规则行事。十八大以后,习近平同志提出中国梦及其对中国梦的阐释,对人权理论是新发展。他说:“中国梦是国家的梦,民族的梦,也是包括广大青年在内的每一个中国人的梦。”从人权理论说,中国梦是中国人民享有充分人权的梦。而这里所列的人权主体既有个人也有国家和民族,是复合型人权主体。将国家列为人权的主体,《联合国宪章》已有规定。《宪章》开宗明义写道:“欲免后世再遭今代人类两度身历惨不堪言之战祸,重申基本人权,人格尊严与价值,以及男女与大小各国平等权利之信念,创造适当环境,俾克维持正义,尊重由条约与国际法其他渊源而起之义务,久而弗懈,促成人在自由中之社会进步及较善之民生。”这里将各国的平等权利与人格尊严和价值相提并论,肯定了大小国家是人权的主体。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冷战时期,联合国虽然相继通过了《国家权力与义务宣言草案》、《关于各国内政不容干涉及其独立与主权之保护宣言》等文件,但涉及人权保障的公约、宣言,往往只偏重强调国家义务而忽视国家权利和主权。当代,在一些大国操纵下,在人权高于主权的口号下,以维护人权为借口,干涉别国内政。少数大国甚至绕过联合国对主权国家发动战争或武装入侵(如对阿富汗、伊拉克、利比里亚和叙利亚等国明里和暗里的进行的战争)。致使中东和非洲数十万无辜平民被杀害。据统计,仅叙利亚一个国家就达近20万人,时至今日,杀戮在那些国家仍在继续。近代和当代惨痛的历史和血腥的事实再次告诫世人,民族不独立,国家主权遭侵犯,人权就无保障。习近平同志提出的中国梦的内涵已为不少国家领导人所认同。前天,在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的主旨演讲中,他又提出本地区的人民要寻找新的合作方式创造和实现亚太梦想,提出坚持亚太大家庭精神和命运共同体意识,顺应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时时代潮流,共同致力于亚太繁荣进步。这就在中国梦的基础上,扩展提出亚太梦,从一个地区范围阐释了他关于人权发理念,对国际人权保障有新的重要意义,从而必将为国际人权保障事业注入新的精神力量。

  2、既肯定人权的普遍性,也肯定人权的特殊性。本着这一原则,多年来,注重生存权与发展权,我国的人权理论和实践有了长足发展。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两个决定,将在人权政策和实践上进一步为国际人权保障做出贡献。基于民族品格和社会主义理念,我们奉行的原则是“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其实,当我们贫穷时,一些国家并不允许我们独善其身。帝国主义、殖民主义侵略压迫剥削我们,妄图分解我们的国家。即使新中国建立至今,我们也一直受到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制裁和遏制。而现在当我们刚实现小康不久,仍在全面建设小康还谈不上富裕时,则依其所能为世界、为国际人权事业作贡献。联合国组织维和部队,在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中,我国派出的数量最多;西非国家发生高死亡率的埃博拉疫情,我国的医疗队不顾安危迎难而上;由于疾病和灾害,非洲一些国家人民遭受危害,我国无偿捐出物资和现汇多达数千万美元。受到联合国和世界卫生组织的赞誉。在国际经济、政治交往,在国际安全、反恐斗争,在国际人权保障上,我所提倡互利共赢、相互包容、共同发展,不以邻为壑,不损人利己;我们维护国家核心利益,维护国家主权,决不会把触角伸到别国疆域之内讨便宜;我们共谋共同安全,保障每一个国家都安全,通力协作反对国际恐怖主义,不以一个国家安全而致使其他国家不安全,更不以牺牲别国安全,而谋求自己国家绝对安全;人权保障上,主张交流经验,平等对话,促进保障向更高水平发展,不以意识形态别亲疏,不以双重标准丑化别国,进行对抗。总之,是以邻为伴,推进建设和谐世界,不像有的国家那样,以自己国家利益为座右铭和行为出发点,危及世界和平。

  3、随中国实力增强,中国传统文化中有人权保障的思想将对国际人权保障事业带来新的影响。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科学内涵和精邃哲理,已经并将进一步影响国际人权事业。我国参加起草《世界人权宣言》的代表张彭春先生,在起草过程中,各国代表对一些条款争执不下时,组织大家学习儒家的中庸之道,使工作得以顺利进行。他将儒家“仁”和“礼”的思想融入宣言内容,如体现于《宣言》第一条的:“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他们赋有理性和良心,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即是实例。“张彭春先生的贡献,受到领导起草的罗斯福总统的夫人埃莲娜•罗斯福的很高赞誉。时过半个多世纪,当1991年我们访问北美时,曾和张彭春先生一起工作的加拿大代表汉夫莱先生,仍对张彭春先生和他对《宣言》注入的中国文化赞不绝口。改革开放后,我国参加国际人权活动和人道主义事业增多,中国传统文化同时得到大范围传播。日内瓦国际红十字会大厅镌刻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一例证。以儒家学说为主要内容的中国传统文化内容十分丰富,如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已成为党的方针政策。关于以人为贵的思想,“人者,天地之心也”,“天生万物,唯人为贵”。关于爱人的思想,“仁者人也”,“仁者爱人”。关于爱护老幼的思想,“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关于爱人与爱己的关系,“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统治者要重视人民的思想,“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关于和的思想,“天下为公”,“协和万邦”,“和为贵”,“和而不同”“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关于人与自然的关系“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天人合一”,“以类合之,天人一也”,等等。一定会在国际人权事业,在世界文明进程中产生新的影响。正因为如此,世界诺贝尔奖获得者巴黎集会宣言(汤一介先生考证,系集会主席讲话。):“人类要在二十一世纪生存下去,必须要从两千五百年前孔子那里去寻找智慧。”(这里说的孔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代表)。无论是宣言或是讲话,都说明,中国传统文化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建设和谐世界、使人们享有充分人权的思想资源。只要我们本着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推陈出新的原则,将其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国际人权保障事业,就能使之在中国人权保障事业中发扬光大,为国际人权事业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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