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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生死状”折射环卫工权益困境

2014-11-02 09:46:32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作者:

  近日有网民爆料兰州城关区环卫局要求超过退休年龄的环卫工签订“生死承诺书”一事,记者从兰州市城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了解到,该局正在追查此事,并称签订此承诺书只是个别环卫队的行为。(10月31日新华网)

  “承诺工作期间产生的一切人身损害都由本人承担”,毫无疑问,兰州城关区环卫局与高龄环卫工签订的这份“承诺书”,实际上是免责“生死状”,是一个典型的霸王条款,挑战了劳动法的规范底线,是对环卫工体面劳动的一种歧视,也是对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一种藐视,更是对老年人生命尊严的一种漠视。面对这份“不平等条约”,高龄环卫工完全可以选择拒签。

  不可否认,环卫工工作时间长,工作累,对年龄和身体状况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当地环卫部门以“已到了退休年龄的环卫工家境贫困,苦求局里留住他们”为由,大量留用超过退休年龄的环卫工,使他们成为“老年敢死队”,这本身就违反了相关规定。然而,既然留用了高龄环卫工,就应该给予他们特别的关照,主动给他们办理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然而,当地环卫部门却反其道而行之,为了推卸责任,竟然强制高龄环卫工签订这份“生死状”。

  可见,与高龄环卫工签订“生死状”,折射出了环卫工的权益困境。事实上,环卫工遭遇的权益困境,远不止这份高龄“生死状”。比如,一些环卫部门用人不签劳动合同,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给不了环卫工应有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养老、工伤、就医等社会保障,更没有高温关怀与低温关爱;出了劳资纠纷,要么拒不认账,要么以辞退相威胁;神圣不可侵犯的劳动法,在某些环卫部门的眼中,俨然成了一张废纸。

  环卫工既是一个庞大的劳动群体,也是一个弱势群体。要让环卫工体面的劳动,有尊严的生活,需要地方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首先读懂他们的辛苦,废除高龄“生死状”之类的不公平的“垃圾规定”,落实和提高环卫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并在改善他们的工作及生活条件上给予足够的重视;更重要的是,国家应从立法和制度层面上,对环卫工人的基本权益实施有效保护,使环卫工人能够真正从权益困境中走出来。(张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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