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团在预防和消除儿童早婚和强迫婚姻专题讨论会上的发言
2014/06/23
主席先生,
中国政府感谢人权高专办就预防和消除儿童早婚和强迫婚姻提交报告。根据报告,年满18岁以前结婚或订婚的妇女和女童大部分教育程度低且处于极端贫困,这在发展中国家表现尤为突出。
童婚、早婚和强迫婚姻不仅影响妇女和儿童的身心健康,也可能给家庭带来额外经济负担,还容易引发家庭暴力,不利于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因此,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应努力促进发展中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减少和消除贫困,提高妇女和女童的受教育程度,以便能从根源上预防和消除解决儿童早婚和强迫婚姻现象。
主席先生,
中国政府重视保护妇女和儿童权利,坚决制止早婚早育,禁止儿童早婚和强迫婚姻。在立法方面,中国已形成了以《宪法》为基础,以《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体等一整套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法律体系。中国政府通过宣传和教育,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新型婚姻观念,建立检查、监督、举报等制度,采取多种措施禁止儿童早婚和强迫婚姻。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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