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团在人权理事会第17次会议议题六“国别人权审查”一般性辩论中的发言
(2011年6月9日下午)
主席女士:
首先,中国代表团祝贺在此次会议上通过国别人权审查报告的国家,赞赏上述国家与人权理事会积极合作的建设性态度。
国别人权审查工作组迄今已顺利举行了11轮审查。该机制已成为各国平等接受国际社会监督的重要平台。在人权理事会重审工作中,各方均同意进一步完善国别人权审查机制,将在本次理事会上就有关问题做出具体安排。中方希望调整后的国别人权审查机制以更加公正、客观和非选择性的方式开展工作,推动人权领域的对话与合作。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促进和保护人权。自2009年2月接受国别人权审查以来,中国政府根据本国国情,积极落实有关审查建议,致力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
中国将继续从本国国情出发,不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权事业的进步。中国愿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就人权问题与各国开展建设性对话与合作,共同推动该国际人权事业健康发展。
谢谢主席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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