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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团在人权理事会第15次会议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落实和后续议题下的发言

2014-06-11 10:27:44   来源:《中国人权年鉴》   

中国代表团在人权理事会第15次会议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落实和后续议题下的发言

(2010年9月24日)

  主席先生,

  十几年前,各国领导人以卓绝的政治智慧和不懈的努力向世界承诺,为促进和保护各项人权,决心向国际社会的承诺迈出坚定的一步, 庄严通过《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

  《宣言》明确指出,一切人权都是普遍的、不可分割、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国际社会必须以公正、平等的态度全面对待人权。中方高度重视平衡推进公民政治权利和经社文权利,注重从制度上保障和改善各项权利。迄今,中国在全国城乡实行9年免费义务教育,对8亿农民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面启动新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是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低收入群体就业、子女入学、居住条件等也都得到很大改善。

  主席先生,《宣言》重申发展权是一项普遍的、不可分割的权利,是基本人权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时至今日,仍有不少发展中国家受到国际金融危机、自然灾害和粮食、能源市场波动的严重冲击,全球饥饿人口又有新的增加,实现全面可持续发展仍然任重道远。中方欢迎今年4月发展权工作组会议取得的进展和刚刚结束的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会议通过的成果文件,呼吁国际社会扶危济困、守望相助,加大扶持力度,兑现官方承诺,为促进广大发展中国家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主席先生,

  《宣言》正确地指出,在对待人权问题上,必须要考虑民族特性和地域特征,以及不同的历史、文化和宗教背景。历史和经验一再证明,在国别人权问题上进行“点名”和“羞辱”,不按议事规则办事,不能解决任何问题。而理事会正值重审其工作和运作之关键时期,各方更应在此方面遵守公正、客观原则,摒弃双重标准和政治化,加强建设性对话与合作,以维护理事会的声誉。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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