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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团团长李保东大使在人权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高专报告时的发言

2014-06-11 09:26:18   来源:《中国人权年鉴》   

中国代表团团长李保东大使在人权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高专报告时的发言

(2007年9月)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感谢人权高专阿博尔女士所做的介绍,并对过去一年中高专办为理事会建章立制工作提供的高质量技术支持和后勤服务表示赞赏。中方也感谢高专本人所做的努力和贡献。

  主席先生,

  根据高专办2006年度报告提供的数据,高专办共设立了47个国家、区域或次区域机构,并向一些和平建设援助团派驻人权顾问,耗资近4000万美元。高专女士也在发言中介绍了开设驻地机构的新进展。中方注意到,这些驻地机构和代表主要设在发展中国家。中方赞赏高专办对发展中国家人权状况的关心以及给予技术支持的积极性,希望高专办能以更全球、更开阔、更平衡的视角,同等关注南方与北方的人权状况。

  地区代表性不足是困扰高专办多年的痼疾,我们注意到高专女士为矫正这一问题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在高专办大规模扩大编制的有利条件下,这些措施并未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高专办作为联合国负责人权事务的秘书处,应该为体现多元文化做出表率。高专办应彻底梳理和改革招聘体制,从根本上革除阻碍发展中国家人员应聘的制度和非制度性障碍,并为增加亚非地区的代表性建立长效机制。

  普遍定期审议是联大60/251号决议赋予人权理事会的重要使命,高专本人亦表示“联合国人权系统的信誉与审议的圆满进行息息相关”。正因此,许多国家认为应给予首批受审国充分的准备时间,以保证提供的报告和审议的高质量和严肃性。唯此,审议才能不负国际社会的厚望,理事会的信誉方可得以维护。

  根据理事会六月通过的建章立制文件,高专办将编撰其他人权机制和非政府组织的报告。本次会议即将通过的普遍定期审议指导原则也同样适用于高专办编撰的报告。中方希望在高专的正确领导下,高专办的报告能公正、客观、平衡反映受审国在人权领域的成绩和挑战,为审议创造对话与合作的气氛发挥建设性作用。

  随着高专办预算的不断增加,高专办的业务能力也在不断提升。能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在此大背景下,并根据联大48/141号决议以及理事会有关决议,高专办应经常向理事会、成员国通报资金来源、使用情况以及主要活动,理事会也应对高专办工作进行经常性评估,为高专办更好地履行职责提供更明确的指导。

  主席先生,

  中方一贯重视高专办为促进和保护人权所发挥的独特作用,将继续在平等和相互尊重基础上与高专办发展合作关系,并将一如既往地支持高专办的工作。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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