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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2014-06-06 10:05:00   来源:《中国人权年鉴》   

  第二篇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方略,在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的同时,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

  第四章 发展现代农业

  坚持把发展农业生产力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增值能力,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

  第一节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坚持粮食基本自给,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亿吨左右。加强粮食主产区生产能力建设,提高粮食单产、品质和生产效益。建立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间利益协调机制。抓好其他区域粮食生产能力建设。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加强以小型水利设施为重点的农田基本建设,改造大型灌区,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提高耕地质量和农业防灾减灾能力。

  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加快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创新基地和区域性农业科研中心。加快农作物和畜禽水产良种繁育、饲料饲养、疫病防治、资源节约、污染治理等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培育和推广超级杂交水稻等优良品种。加强物种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改革传统耕作方式,推行农业标准化,发展节约型农业。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和农膜,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平衡施肥、缓释氮肥、生物防治病虫害等适用技术。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具,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第二节 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在保证粮棉油稳定增产的同时,提高养殖业比重。加快发展畜牧业和奶业,保护天然草场,建设饲草料基地,改进畜禽饲养方式,提高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水平。因地制宜发展经济林和花卉产业。发展水产养殖和水产品加工,实施休渔、禁渔制度,控制捕捞强度。

  优化农业产品结构。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产品。重点发展优质专用粮食品种、经济效益高的经济作物、节粮型畜产品和名特优新水产品。

  优化农业区域布局。提高黄淮海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和东北平原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在气候条件适宜区域建设经济作物产业带和名特优新稀热带作物产业带。发展农区、农牧交错区畜牧业,在南方草山草坡和西南岩溶地区发展草地畜牧业,恢复和培育传统牧区可持续发展能力。在缺水地区发展旱作节水农业。

  第三节 加强农业服务体系建设

  健全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标准、动物防疫和植物保护、认证认可等服务体系。整合涉农信息资源,加强农村经济信息应用系统建设。推进农业服务组织和机制创新,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

  第四节 完善农村流通体系

  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改造,促进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快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络改造和城市商业网点向农村延伸。完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发展农资连锁经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第五章 增加农民收入

  第一节 挖掘农业增收潜力

  积极发展品种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延长农业产业链条,使农民在农业功能拓展中获得更多收益。发展农产品加工、保鲜、储运和其他服务。支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健全企业与农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扩大养殖、园艺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和绿色食品生产。鼓励优势农产品出口。发展休闲观光农业。

  第二节 增加非农产业收入

  推动乡镇企业机制创新和结构调整,引导乡镇企业向有条件的小城镇和县城集中。扶持县域经济发展,注重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壮大县域经济。健全就业信息服务体系,引导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增加农民务工收入。

  第三节 完善增收减负政策

  继续实行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加大补贴力度,完善补贴方式。促进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建立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严格涉农收费管理,禁止向农民乱收费、乱摊派。

  第六章 改善农村面貌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第一节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着力加强农民最急需的生产生活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基本实现全国所有乡镇通油(水泥)路,东中部地区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油(水泥)路,西部地区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公路,健全农村公路管护体系。积极发展农村沼气、秸秆发电、小水电、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完善农村电网。建立电信普遍服务基金,加强农村信息网络建设,发展农村邮政和电信,基本实现村村通电话、乡乡能上网。按照节约土地、设施配套、节能环保、突出特色的原则,做好乡村建设规划,引导农民合理建设住宅,保护有特色的农村建筑风貌。

  第二节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

  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现状调查,综合治理土壤污染。防治农药、化肥和农膜等面源污染,加强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改善环境卫生和村容村貌。禁止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城镇垃圾及其他污染物向农村转移。

  第三节 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

  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培训乡村卫生人员,开展城市医师支援农村活动。建设农村药品供应网和监督网。加强禽流感等人畜共患疾病防治。完善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

  第四节 发展农村社会保障

  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生活补助、灾民救助等社会救助体系。

  第七章 培养新型农民

  加快发展农村教育、技能培训和文化事业,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第一节 加快发展农村义务教育

  着力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对其中的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原则,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构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农村教师培训计划,使中西部地区50%的农村教师得到一次专业培训。鼓励城市各单位开展智力支农,加大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力度。全面实施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

  第二节 加强劳动力技能培训

  支持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提高农民务农技能和科技素质。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增强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培养一大批生产能手、能工巧匠、经营能人和科技人员。

  第三节 发展农村文化事业

  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扩大广播电视和电影覆盖面。引导文化工作者深入乡村,满足农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扶持农村业余文化队伍,鼓励农民兴办文化产业。推动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开展“文明村镇”和“文明户”活动,引导农民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第八章 增加农业和农村投入

  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国家财政支出和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要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确保财政用于“三农”投入的增量高于上年,新增教育、卫生、文化财政支出主要用于农村,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重点要放在农业和农村。改革政府支农投资管理方式,整合支农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鼓励、支持金融组织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积极发展小额信贷,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和农村。

  第九章 深化农村改革

  稳定并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搞好土地承包流转中的仲裁服务。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基本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任务。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规范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金融组织,发挥农村信用社的支农作用,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体系。稳步推进集体林权改革。加快征地制度改革,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

  大力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着重抓好村党组织建设,同步推进村民自治组织和其他村级组织配套建设。积极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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