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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事业与产业的发展

2014-07-01 15:56:19   来源:   

  六、文化遗产保护进一步加强

  中国不仅拥有丰富的物质文化遗产,而且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我们颁布实施了《文物保护法》,确定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开展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档案备案和国有馆藏一级文物建档工作。公布了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由750个增至1271个。与建设部联合公布了第一批历史文化名镇(村)。世界遗产的申报和管理工作取得预期效果,中国的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增加到29处,名列世界第三。开展了国家重点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和考古发掘工作,研究制定了10余项大遗址的保护规划。及时抢救和保护了一大批濒临损坏的珍贵文物,一批重点文物得到修复。实施北京故宫、山西云冈石窟、西藏三大工程等重点文物保护维修工程。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方面,我们启动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程试点工作。《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法》立法工作也正在抓紧进行,今年有望通过全国人大审议。力争在10到20年内使我国的民族民间文化得到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目前,昆曲、古琴已先后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人类口头与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此外,启动了对珍贵善本书籍进行复制、开发的“中华再造善本工程”;还启动了清史纂修工程,计划用十年时间编纂一部反映当代中国学术水平的清史巨著,同时抢救、整理、出版一批清朝珍贵档案、文献资料。

  七、文化事业经费投入创历史新高,重点文化设施建设规模空前

  近年来,中国政府加大了对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全国文化事业经费明显增加。1998-2002年,全国文化事业费总和达到324.2亿元(年均64.84亿元),是八五时期121.23亿元(年均24.25亿元)的2.7倍。2002年, 全国文化事业费为83.66亿元, 比2001年增长了17.8%,高于财政支出增长幅度(16.4%)1.4个百分点。特别是中央本级文化事业费“十五”期间的前三年就达到了13.83亿元,比“九五”时期增加了1.25亿元,增长9.9%,2003年中央本级文化事业费5.37亿元,达到历史上的最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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