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勤等同志就“《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新进展》白皮书发表的有关情况”答记者问 - 中国人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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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勤等同志就“《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新进展》白皮书发表的有关情况”答记者问

2014-06-30 15:49:46   来源:   


  [张勤]:这两个白皮书中的数据,你要是对比一下就会发现有很大的变化。最直接的你可以发现,在中国被授予各种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的数量急剧增长。这说明国内也好、国外也好,发明人(包括企业和个人)对知识产权高度重视,对中国的知识产权寄予了非常大的希望。另外,从我们的知识产权执法案件来讲也是有了大幅度的增长,这说明我们的当事人已经越来越多地依据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去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两个方面的数据也都反映了中国企业和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在不断提高。第三个变化就是我们的法规更加完善。第四个变化,中国政府加大了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领导和贯彻执行的力度。

  目前中国知识产权方面存在的最大问题仍然是我们的社会公众和企业对知识产权意识还是不够高,一方面不懂得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另一方面也不懂得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的知识产权。所以宣传教育仍然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大的问题。另外,有关知识产权的一些信息公开或者传递到我们当事人手中的渠道还不够畅通,我们有一些侵权者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不知不觉地侵权。所以,中国政府要加大信息传播方面的工作。

  [王自强]:关于集体管理组织问题。所谓集体管理组织就是著作权人联合起来行使著作权的一种组织形式。著作权集体管理是在法律充分保护作者的合法权利的前提下,最广泛来促进作品的使用的一种最有效的方式。实际上,集体管理制度的好坏也是体现一个国家著作权保护制度是否完善的一个根本标志。

  我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体制建立得比较晚,发展还不充分。众所周知,去年12月22日,国务院第74次会议通过了《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这为我国建立和完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提供了法律保障。我国目前只有一个集体管理组织,也就是音乐著作权协会,这个协会成立于1993年,到现在有12年的历史。

  这个组织在保护中国和中国以外的音乐著作权人的权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个组织现在有三千多个个人会员,同时与世界上主要国家的音乐著作权协会签订了相互代理协议。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在世界各国发展的速度还是非常快的,2004年,它为作者收取的报酬达到了4800多万人民币。

  中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并不是仅有一个音乐著作权协会就行了的,目前经国家版权局批准,中国作家协会和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正在筹建文字著作权保护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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