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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进展状况

2014-06-30 14:09:11   来源:   


  3、一些试点地区制定的试点方案不够科学、合理。有的试点县(市)的经济、地理条件和筹资水平相似,但起付线、封顶线和报销比例乃至参合农民的受益面、受益水平却存在较大差异。有的在费用报销上限制较多,起付线、封顶线、报销比例不够适当;有的试点县(市)对病人流向缺乏必要限制,导致县以上医院住院费用补偿比例过大、资金过多,加大了合作医疗的基金压力,出现了透支的趋势。在方案调整中,有些地方不够严谨,没有认真调查分析、选择恰当时机调整报销比例,增加了风险。

  4、一些农村医疗机构服务不规范,药品价格偏高。一些定点医疗机构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问题比较突出,次均住院费用和门诊费用上涨较快;处方药物和检查项目超出基本药物目录和规定检查的项目过多,不少费用不在报销之列,既增加了农民的费用负担,也加大了合作医疗基金支出。此外,农村药品市场秩序还没有完全理顺,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普遍偏高,影响到合作医疗的持续、健康发展。

  5、合作医疗的管理能力薄弱。相当一部分试点县(市)经办机构编制没有完全落实,人员没有全部到位,工作经费不足。在管理手段上,中西部相当一些试点县经办机构未配备计算机,仍采用手工操作,不仅管理成本高,准确性差,而且监管困难,资金管理风险增大。

  四、下一步重点工作

  第一,积极稳妥地扩大试点。2005年,中西部地区要按照一个市(地)有一个试点县(市)的原则扩大试点,东部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可适当加快试点步伐。各地要集中精力解决好试点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试点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加强制度建设,通过适当扩大试点范围,把工作基础夯得再实一些,为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奠定扎实的基础。

  第二,大力开展干部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要重视和加强试点县(市)合作医疗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让地方主管领导、基层干部和卫生人员比较全面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政策。要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突出针对性、实效性。要讲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义、参合农民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具体报销办法,消除农民的疑虑,引导他们自觉自愿地参加合作医疗。

  第三,合理调整和完善试点方案。各地区要对试点方案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进行必要的补充调查,科学测算,按照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为主、兼顾受益面的原则综合考虑,适时慎重并合理对试点补偿方案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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