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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的历史与发展

2014-06-23 16:02:50   来源:《中国人权年鉴》   

  十、国家对新疆发展的支持

  新中国成立以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央政府把帮助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走中国各民族共同富裕之路作为一项基本国策。

  加大在新疆的固定资产投资。中央政府制定实施的十个“五年计划”中,始终把新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业基础发展项目、现代工业体系建设项目等列为国家重点项目,出台一系列优惠和特殊的政策,保障计划的顺利实施。新中国成立五十多年来,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新疆进行了大规模的投资建设,1950年至2001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5015.15亿元,其中中央投资2662.23亿元,占同期全社会投资的53.1%;累计建成投产项目9万多个,其中包括178个大中型项目和一大批对新疆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为支持新疆经济的持续增长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给新疆以巨大财力支持。据初步统计,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的1955年到2000年,中央政府给新疆的财政补助累计达877.41亿元。特别是1996年以来,随着中央政府财力的增强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中央政府给新疆的一般性财政补助逐年增长: 1996年为59.07亿元,1997年为68.38亿元,1998年为80.12亿元,1999年为94.00亿元,2000年为119.02亿元,2001年为183.82亿元。中央政府还通过各种专项财政转移支付、民族优惠政策财政转移支付,加大资金的投入和支持。

  支持自治区政府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到2001年底,在中央政府的支持和安排下,自治区已完成和正在执行的世界银行贷款项目22个,总投资额179895万美元,按现行汇率折合人民币1493128万元,三个中外合资企业获准使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552.4万美元;利用加拿大等几个国家和政府金融组织的贷款41067万美元,已生效执行和完成的项目68个。充分利用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对促进新疆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

  通过石油天然气开发造福新疆。新疆拥有丰富的石油、天然气资源。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政府为促进新疆经济的发展,坚持对新疆油气大勘探、大开发和大投入的方针,以造福于新疆各族人民。为实现把新疆建成全国最大的石油化学工业基地的战略构想,在国内外油气价格下跌,而新疆油气勘探开发成本较高的情况下,中央政府逐年加大了新疆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的投资力度,1995年为181.96亿元, 2000年为292.23亿元。已经开工建设的以新疆为主要气源的“西气东输”工程,计划投资额达1200多亿元。

  石油、天然气及石化工业的快速发展,不仅满足了新疆经济发展对能源和石化产品的需求,而且有力地带动了机械、交通运输、通信、建筑、电力、水利、农业、食品和纺织、化工、塑料、橡胶、医药等产业的发展,刺激了服务行业的增长,对新疆区域经济结构的形成和升级产生了重大影响;极大地促进了就业人口的增加,仅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从1994年以来,随塔里木油田开发,每年新增职工人数超过18%; 大大推动了城市化进程,克拉玛依、独山子、阜东、泽普等一批石油新城在戈壁荒滩建起,乌鲁木齐、库尔勒、阜康、轮台等城市现代化建设加快;有效支援了当地经济发展,新疆克拉玛依、吐哈、塔里木等各大油田和泽普、独山子、乌鲁木齐、克拉玛依等各大石化企业,都充分发挥人才、资金、技术优势,扶持地方企业,投资搞建设,贯穿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南北的沙漠石油公路,就是由塔里木油田投资7.85亿元建设的。新疆石油、天然气及石化工业的发展也为新疆财政增加了大量收入,仅“西气东输”项目,每年可为新疆增加10多亿元的财政收入,为促进新疆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了极大的贡献。

  制定优惠政策,促进新疆发展。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中央政府在经济发展及各项政策上给予新疆以倾斜。颁布实施沿边开放战略的有关法规,赋予新疆等西部地区扩大对外开放八条优惠政策;提出搞好新疆的粮棉生产基地建设,建设“三北”(东北、华北和西北)防护林以及防沙治沙工程;执行扶持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建设边境公路,完善配套边境口岸公路设施;加快塔里木河生态和水资源综合治理,优先在新疆安排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行规范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增加财政支持,提高国家政策性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的比重。2001年,中央政府在《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中,规定和提出了十八个方面的68条具体优惠政策。自治区政府依据国家这些规定,制定颁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出台十条吸引国内外企业及农牧民参与新疆社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优势和特色产业、高科技产业等领域投资经营的具体税收优惠政策。

  为新疆输送和培养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新中国成立以来,针对新疆较为偏远落后、缺乏高素质人才的困难,国家通过分配、调动和鼓励内地80多万知识分子和专业技术人员到新疆工作,为工业、农业、教育、文化、科学研究、医疗卫生等行业输送了大批大学毕业生、科学技术人员及高学历的专门人才。这些专门人才为新疆的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从1989年起,中央政府组织内地80多所高校支援新疆,共招收新疆少数民族大学本专科学生1万人,定向培养研究生640人,培训教师和少数民族教育行政管理干部860多人,培训少数民族经济和企业管理干部1400人,派出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访问学者出国进修。从2000年起,北京、上海、天津、南京、杭州、广州、深圳、大连、青岛、宁波、苏州、无锡等12个发达城市在所属的省级重点高中举办了新疆高中班,每年招收1540名新疆民族学生,政府向这些在校学生提供财政补贴。

  全国其他省区市大力支持新疆。几十年来,各省区市向新疆提供了大量的技术和人才支援。在新疆工业企业发展落后的情况下,中央政府把东南沿海较发达地区的一些企业、工厂全部搬迁至新疆,从内地调进工程技术人员充实到新疆初建的骨干企业中去,并选送一大批少数民族工人到内地先进企业进修实习,在很短的时间内在新疆培养起一支工程技术骨干队伍。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新疆与内地各兄弟省区市的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人才的互相流动日益兴起和扩大,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以“物流”、“人才流”为特征,以优势互补为原则的新的支援新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形式已迅速发展起来; 尤其是近年来,根据中央政府的要求,北京、上海、广东、山东、浙江等20多个较发达的省市对口支援新疆的各地州市,取得了明显成效。

  结束语 

  在中央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经过新疆各族人民五十多年的艰苦奋斗,新疆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发展取得了历史性的辉煌成就。但是由于新疆地处中国西北边陲,自然条件较差,经济基础薄弱,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还面临着不少困难,提高各族人民生活水平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加快新疆的发展是新疆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也是中央政府的战略规划。

  1999年,中央政府作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大决策,为新疆的发展提供了一次难得的历史机遇。根据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总体部署,自治区制定了第十个五年计划和到2010年的发展规划。根据这一计划,到2005年,全区按2000年价格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100亿元,年均增长9%,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万元以上;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200亿元左右;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左右,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加150元左右;全区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23平方米,农村居民居住环境、住房质量、卫生条件有较大提高。到201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再翻一番以上,人民的生活更加宽裕。

  新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前景是美好的。新疆各族人民在中央政府和各兄弟省区市的支持下,通过艰苦努力,一定会把新疆建设得更加美丽富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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