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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文化的发展

2014-06-23 15:16:15   来源:《中国人权年鉴》   

  三、风俗习惯与宗教信仰自由得到尊重和保护

  国家尊重和保障西藏各民族人民特别是广大藏族人民按照自己传统的风俗习惯生活和进行社会活动的权利,尊重和保障他们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正常的宗教信奉、祭祀活动和参加重大的宗教和民间节日活动的自由。与此同时,一些与封建农奴制相伴随的腐朽、落后、蔑视劳动群众的旧习俗,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而被群众所摒弃,这既反映了藏族人民对现代文明、健康生活的追求,也是藏族文化在新时代不断进步的一种表现。藏族群众在保持藏族服饰、饮食、住房的传统方式和风格的同时,在衣食住行、婚丧嫁娶各方面也吸收了不少新的现代文化习俗,极大地丰富了西藏人民的生活。每年各地群众的节庆集会,既有大量的传统节日,如拉萨的藏历新年、萨噶达瓦节、望果节、雪顿节、沐浴节、酥油灯节、达玛节、煨桑节、噶尔恰钦节、赛马会等和拉萨以外其他地区的各种节日,以及许多寺庙的宗教节日,如扎什伦布寺的什莫钦布节、甘丹寺的昂觉节,桑耶寺的经藏跳神节、萨迦寺的七月金刚节、楚布寺的树经幡杆节、热振寺的帕蚌唐郭节等等,又有全国乃至世界性的新兴节庆集会,如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十一国庆节等。现代文明的新思想、新文化与藏族传统的优秀文化相结合,使西藏形成了既有民族特色又有时代精神的新风俗、新习惯。

  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特别注意尊重和保护藏族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民主改革以后,按照大多数僧尼的意愿和人民群众宗教信仰的需要,有关宗教的文物、古迹、寺庙都得到了妥善保护。中央政府把布达拉宫、拉萨三大寺、大昭寺、日喀则扎什伦布寺等列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些寺院的壁画、雕刻、塑像、唐卡、工艺装饰、经卷、供品、法器、佛龛,包括经堂、殿宇、寺庙、塔刹等宗教文化的载体,都尽力保护或修缮复原。特别是八十年代以来,国家拨出巨款,重修了甘丹寺、雍布拉康、桑嘎果托寺等著名寺庙,抢救维修了年久失修的桑耶寺、夏鲁寺、萨迦寺、昌珠寺、强巴林寺、托林寺等一批著名寺庙。布达拉宫、罗布林卡、萨迦寺等所藏经卷和典籍获得了很好的保护,《布达拉宫典籍目录》、《雪域文库》和《德吴宗教源流》等文献古籍得到及时抢救、整理、出版。目前,西藏共有1700多座寺庙和各类宗教活动场所,僧尼46000多人,各种宗教活动正常举行,每年都如期举行各种重大宗教节日或活动。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是西藏藏传佛教各教派的组织,现有地(市)级佛教协会7个,并有藏文版会刊《西藏佛教》以及1所西藏佛学院和1所藏文印经院。

  四、文化艺术得到全面继承和发展

  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一贯重视藏民族文化艺术的继承和发展。早在五十年代,一批进藏的各族文艺工作者与藏族文艺工作者一道,到民间采风,收集了一批音乐、舞蹈、民间故事、谚语、民谣等,陆续整理出版了《西藏歌谣》等一批书籍。七十年代末开始,国家又对西藏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进行了大规模、有系统的普查、搜集、采录和整理工作。八十年代以来,自治区及各地、市成立了民族文化遗产抢救、整理和研究机构,展开了历史上规模空前的抢救、搜集、整理、研究、编辑、出版民族民间文学艺术遗产的工作。西藏自治区先后派出调查组,深入全区城镇、乡村和寺院进行全面调查和采录,搜集了藏汉文资料两三千万字,录制了大量的音像资料,拍摄图片近万幅。先后编辑出版了《中国戏曲志-西藏卷》、《中国民间歌谣集成-西藏卷》、《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西藏卷》、《中国谚语集成-西藏卷》。有关西藏曲艺、民族民间歌曲、戏曲音乐、民间故事的文艺集成也正在编纂之中,即将出版。这些文艺集成志书的编纂和出版,是对西藏优秀民族传统文化、民间文艺进行全面抢救和有效保护的创举。

  世界著名的《格萨尔王传》是藏族人民在漫长历史长河中创造出来的一部珍贵的长篇英雄史诗,是中国乃至世界文学宝库中少有的珍品,但一直是通过民间说唱艺人口头流传。为了保护藏民族的这一文化瑰宝,西藏自治区于1979年成立了抢救、整理《格萨尔王传》的专门机构,进行全面搜集、采录、整理、研究和出版工作。国家将《格萨尔》列入“六五”、“七五”、“八五”三个五年计划的重点科研项目。经过20年的努力,共搜集藏文手抄本、木刻本近300部,除去异文本约有100部,现已正式出版藏文本70余部,总印数达300余万册,使这一长期零散传唱的口头文学变成了一部系统完整、被称为“世界史诗之王”的文学巨著。同时还出版了20多部汉译本,并有若干种译成英、日、法文出版。这在藏族民间文艺遗产的保护以及出版史上都是前所未有的。

  西藏的现代文学艺术事业在同民族传统形式、风格和特色相结合的过程中得到了巨大发展。西藏和平解放后,一批从内地进藏的各族文艺工作者一边深入现实生活,一边发掘继承优秀的民族文艺传统,创作了一批诗歌、小说、歌舞、美术、电影、摄影等作品,给处于封闭和半封闭状态的西藏带来了新的文艺思想和文艺创作经验。一大批爱好文艺的藏族知识分子参加到新的文艺队伍中,创作了一批新的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现代文艺作品。1959年民主改革以后,西藏更涌现了一批优秀的文艺作品,如歌曲《北京的金山上》和《翻身农奴把歌唱》、表演唱《逛新城》、歌舞《洗衣歌》、音乐舞蹈史诗《翻身农奴向太阳》、话剧《文成公主》、电影《农奴》等,在国内外都产生了一定影响。近50年来,西藏专业文学艺术工作者共创作和演出了569个具有浓郁民族风格和强烈时代气息的新编文学艺术作品和舞台剧(节)目,其中获全国性奖51项,全区性奖121项。全区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近5年来共演出4887场,观众达279万人次,每年为基层群众演出达400余场。

  群众性的文化艺术事业蓬勃发展。1959年以后,翻身农奴在广大城乡纷纷成立业余歌舞队和藏戏队,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自编自演了众多反映翻身解放后新生活的节目。1963年举行了全区第一次群众文艺汇演,并组成代表团赴京参加全国少数民族业余文艺汇演,演出了一批既有新内容又有鲜明民族特色的好节目,展示了群众文艺创作的新水平。近5年来,在中央人民政府和兄弟省、市的支援下,西藏的文化设施建设力度显著加大,累计投资1.4046亿元。目前,西藏已建成各级群众艺术馆、综合文化馆和文化站400多个,这些文化场所可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娱、体育活动。西藏图书馆于1996年7月开馆,现已接待藏族读者10余万人次。西藏现有县级乌兰牧骑演出队17个,业余文艺演出队和藏戏演出队160余个,他们常年活跃在农牧区,深受群众喜爱,不少节目在全国性和自治区文艺汇演中获奖。各地、市、县还举办不定期的群众文艺汇演,促进了群众文化活动的繁荣。近几年,每逢藏族传统节日“雪顿节”,西藏都举行藏戏、歌舞演出,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自娱性传统文化活动。洛扎县(藏戏、歌舞)、比如县(民间造型艺术)、贡嘎县昌果乡(民间舞蹈)、昂仁县窘日吾齐(藏戏)、江孜县(藏毯纺织)还被国家正式命名为民间艺术之乡。国家投资260多万元在堆龙德庆县建成了国家级农村儿童文化园,并于1996年成立了西藏少年儿童艺术团。西藏少年儿童艺术团两度赴北京演出,并于1998年赴美国参加国际儿童艺术节演出,均获得巨大成功。1995年至1999年,西藏自治区先后派出包括藏族群众业余演出团在内的40个艺术团组360人次,到世界五大洲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演出、展览和学术交流活动,所到之处无不引起轰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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