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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和平发展道路

2014-06-23 11:35:47   来源:《中国人权年鉴》   

  五、建设持久和平与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

  人类只有地球一个家园。建设一个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是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心愿,是中国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崇高目标。

  中国认为,和谐世界应该是民主的世界,和睦的世界,公正的世界,包容的世界。

  ——坚持民主平等,实现协调合作。各国应在《联合国宪章》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对话、交流与合作,促进国际关系民主化。各国内部的事情应由各国人民自己决定,世界上的事情应由各国平等协商解决,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理应享有平等参与权与决策权。各国应互相尊重,平等相待,不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不将自身的安全与发展建立在牺牲他国利益基础之上。国际社会应反对单边主义,提倡和推进多边主义,更好地发挥联合国及其安理会在国际事务中的积极作用。在处理国际关系时,应坚持从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出发,努力扩大利益的交汇点,在沟通中增强了解,在了解中加强合作,在合作中实现共赢。

  ——坚持和睦互信,实现共同安全。各国应该携起手来,共同应对全球安全威胁。摒弃冷战思维,建立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的新安全观,通过公平、有效的集体安全机制,共同防止冲突和战争,通过合作尽可能消除或降低恐怖主义活动、金融风险、自然灾害等非传统安全问题的威胁,维护世界和平、安全与稳定。应坚持以和平方式,通过平等协商和谈判解决国际争端或冲突,共同反对侵略别国主权的行径,反对干涉别国内政,反对任意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应加强国际反恐合作,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消除根源,坚决打击恐怖主义。应按照公正、合理、全面、均衡的原则,实现有效裁军和军备控制,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积极推进国际核裁军进程,维护全球战略稳定。

  ——坚持公正互利,实现共同发展。经济全球化应坚持以公正为基础,实现平衡有序发展,使各国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普遍受益,而不是南北差距更加扩大。应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有利于共同繁荣的方向发展,发达国家应为实现全球普遍、协调、均衡发展承担更多责任,发展中国家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推动发展。应积极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消除各种贸易壁垒,进一步开放市场,放开技术出口限制,建立一个公开、公正、合理、透明、开放、非歧视的国际多边贸易体制,为世界经济有序发展构建良好的贸易环境。应进一步完善国际金融体系,为世界经济增长营造稳定高效的金融环境。应加强全球能源对话和合作,共同维护能源安全和能源市场稳定。应积极促进和保障人权,使人人享有平等追求全面发展的机会和权利。应创新发展模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坚持包容开放,实现文明对话。文明多样性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动力。各国应尊重彼此自主选择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的权利,相互借鉴,取长补短,使各国根据本国国情实现振兴和发展。应加强不同文明的对话和交流,努力消除相互的疑虑和隔阂,在求同存异中共同发展,使人类更加和睦,让世界更加丰富多彩。应维护文明的多样性和发展模式的多样化,协力构建各种文明兼容并蓄的和谐世界。

  多年来,中国坚持和平、发展、合作的政策主张,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本着民主、和睦、公正、包容的精神,发挥建设性作用,努力同各国一道实践建立和谐世界的崇高目标。

  中国积极推动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向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促进国际关系民主化。中国遵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重视联合国作为国际多边机制的核心在国际事务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推动通过多边合作解决地区冲突和发展问题,并积极支持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支持联合国改革,坚决维护联合国的长远利益和广大会员的共同利益。中国已加入包括国际原子能机构在内的130多个政府间国际组织,加入了《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等267个国际多边条约,在反恐、军控、防扩散、维和、经贸、发展、人权、司法和环境等方面积极参与国际合作。

  中国以实际行动推动与周边地区建立睦邻互信,促进地区安全合作。中国本着公认的国际法准则及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精神,妥善解决与邻国的边境问题,化解争端,促进稳定。经过与各国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中国已与12个陆地邻国签订了边界条约,解决了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中国与印度、不丹的边界问题正在朝积极方向发展。中国积极推进地区安全对话与合作,在“东盟与中国”、“东盟与中日韩”、上海合作组织、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东盟地区论坛、亚洲合作对话等地区机制中,发挥积极和建设性作用。中国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为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和平友好注入了新活力。

  中国为处理国际和地区一些热点问题发挥了建设性作用,促进世界共同安全。在朝鲜半岛核问题上,中国坚持不懈地积极斡旋,先后促成并主办三方(中国、朝鲜、美国)会谈和六方(中国、朝鲜、美国、韩国、俄罗斯、日本)会谈,推动各方发表共同声明,缓和了半岛紧张局势,为维护东北亚的和平与稳定发挥着建设性作用。在中东问题上,中国鼓励有关各方根据联合国有关决议和“土地换和平”原则恢复和谈,重启和平进程。在伊拉克问题上,中国积极倡导在联合国框架内谋求政治解决,并为伊拉克问题的妥善解决做了大量工作。在伊朗核问题上,中国以多种方式劝和促谈,寻求在国际原子能机构框架内妥善和平解决伊朗核问题。中国不断扩大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共向14项联合国维和行动派出军事人员、警察和民事官员3000多人次。

  中国尽最大努力援助其他发展中国家,促进各国共同发展。多年来中国力所能及地提供无私援助,帮助发展中国家不断增强自主发展的能力。截至目前,中国共向110多个国家和区域组织提供了援助,援助项目达2000多个。中国已减免了44个发展中国家总计198笔价值约166亿元人民币对华债务。2005年5月,中国国际扶贫中心在北京正式成立。2005年9月,在联合国成立60周年首脑会议发展筹资高级别会议上,中国国家主席宣布了中国加强对其他发展中国家援助的新举措:给予所有同中国建交的39个最不发达国家部分商品零关税待遇,优惠范围将包括这些国家的多数对华出口商品;进一步扩大对重债穷国和最不发达国家的援助规模,并通过双边渠道,在今后两年内免除或以其他处理方式消除所有同中国有外交关系的重债穷国2004年底前对华到期未还的全部无息和低息政府贷款;在今后三年内向发展中国家提供100亿美元优惠贷款及优惠出口买方信贷,用以帮助发展中国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双方企业开展合资合作;在今后三年内增加对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非洲国家的相关援助,为其提供包括防疟特效药在内的药物,帮助他们建立和改善医疗设施、培训医疗人员;在今后三年内为发展中国家培训培养3万名各类人才,帮助有关国家加快人才培养。

  中国不断加强与各种文明之间的交流与对话,促进不同文明相互包容。开放、包容、兼收并蓄,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特点。在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的今天,中国更加意识到不同文明之间交流与对话的重要意义,既积极走向世界,让世界了解中国,也努力吸收、借鉴其他文明的有益成果。近年来,中国与有关国家合作举办的各种形式的“文化周”、“文化行”、“文化节”、“文化年”等活动,促进了中国人民与有关国家人民之间的交流与了解,为不同文明之间的平等对话开辟了新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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