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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

2014-06-23 10:53:32   来源:《中国人权年鉴》   

  四、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2004年,中国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努力促进城乡、区域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促进全体人民平等参与发展、共享发展成果,不断提高人民享受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水平。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保护劳动者的权利。国家采取再就业援助、强化失业调控、规范企业裁员行为等多种措施促进就业和再就业。2004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人员980万人,全年有510万城镇下岗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截至2004年底,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减少到153万人,其中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92万人,在中心的下岗职工全部足额领到了基本生活费并由中心代缴了社会保险费。

  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险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2004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为劳动保障监察提供了法律依据。修订颁布了《集体合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各地都建立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多数地区适时适度地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发布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努力促进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管理,制定了推进混合所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修订了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更好地满足了参保人员合理用药的需求。针对农民工就业流动性强的特点,制定实施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工伤待遇支付的专项政策。开展了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情况的综合调研。针对高风险企业职业风险高的特点,积极推进高风险企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

  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继续扩大,各项保险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持续大幅增加。2004年,中央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资金达1465亿元,比上年增长18.1%。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和部分地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得到提高。2004年,全国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3031亿元,中央财政补贴522亿元,基本养老金全部按时足额发放,做到了当期无拖欠。2004年底,城镇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64亿人、1.06亿人、1.24亿人和6845万人,分别比上年底增加847万人、211万人、1502万人和2270万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500万人。2004年,全国共有419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52万人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约220万农民领取养老金,2201万城镇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

  国家大力发展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全面促进公民的教育和文化生活权利保障。2004年,中央财政用于这些方面的支出987亿元,投入国债资金147亿元。2004年,由中央财政安排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各类专项资金100多亿元,比2003年的58亿元增长70%以上。中央财政安排西部地区教育及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两基”攻坚)、公共卫生的建设资金达68亿元,比上年增加27亿元,扫除文盲205.58万人,西部地区2364所农村寄宿制学校开工建设;中西部8130所农村中小学危房得到改造,中西部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2400万贫困家庭学生获得免费教科书。目前,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7万余所,在校生1700多万人,培训机构1万多个。2003年,全国财政预算内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拨款达到1094亿元,比1999年的533亿元增加了1倍多,占当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总投入的80%。

  2004年,全国普通本专科招生447.3万人,比2003年增加65万多人;研究生招生32.6万人,比2003年增加5.7万人。目前,全国各类高等教育在校人数超过2000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19%。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人数达到了548万人,在校1368万人;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专科在校人数达595.7万人,比上年增加100万人。

  文化事业继续发展,人民的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截至2004年11月,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省级分中心达到32个,基层中心近3000个,终端用户超过5万个。2004年底,全国共有艺术表演团体2599个,文化馆2858个,公共图书馆2710个,博物馆1509个;广播电台282座,电视台314座,教育台60个;全国有线电视用户约1.15亿户,30个城市开展有线数字电视业务,用户122万户;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4.1%,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5.3%;全年生产故事影片212部,科教、纪录、美术片44部;出版全国性和省级报纸257.7亿份,各类期刊26.9亿册,图书64.4亿册(张),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利。

  国家采取措施,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和增收致富能力,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2004年,国家安排星火计划项目1692项,其中农产品加工项目占33.1%,农村优势资源开发和特色产业项目占13.89%,高效种植和养殖业项目占24.7%;培训乡镇企业各类人才310余万人,支持236个乡镇企业建立了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培育了1500余个国家级各类农村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迄今,共实施星火计划示范项目14.34万项,覆盖了全国近90%的县市。近年来,国家投资103亿元专项解决6000多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困难,其中,2004年国家安排国债投资18亿元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可以解决农村958万人饮水困难和饮水不安全问题;出台《2005—2006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应急规划》,2120万农村群众饮水不安全问题有望得到解决。安排国债投资20亿元用于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可使207万户农民用上农村沼气;继续实施西藏牧区草原建设和游牧民定居工程,截至2004年,已累计安排1.8亿元,至2006年建成后可使8000户、4万牧民定居;安排以工代赈资金64亿元,用于建设基本农田185万亩(15亩等于1公顷),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970万亩,新建和改扩建公路4万公里,防治水土流失面积15.5万平方公里。

  国家重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2004年,国家对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补偿安置情况进行清理检查,清查和偿付拖欠征地补偿款147.7亿元。国家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等方面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继续加大对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力度,要求对进城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与当地学生同等对待,不得乱收费,完善对农民进城就业的职业介绍咨询服务,做好对农民工的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对农民进城就业的培训,进一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和劳动保障检查执法,及时处理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支持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农民工的权益,做好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等。2004年,制定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全面清理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和进城务工农民的工资,截至2004年底,全国已偿还建筑领域历年拖欠的农民工工资332亿元。

  国家依法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到2004年底,全国共建立2603个县级以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或联席会议;22个省出台了反家庭暴力条例、意见或办法;有妇女维权法庭或维权合议庭3183个。与此同时,全国妇联在北京、辽宁等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辖的24个县(市、区)开展抽样调查,了解妇女的法律素质和法律需求,开展了第五个以“法制宣传教育实事实办”为主题的维权周活动,将法制宣传教育与维护妇女权益结合起来,直接受益的群众达20余万人次。

  妇女在政治、经济、社会方面的平等权益正在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步得到实现。自1975年的第四届至2003年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女代表比例均占到20%以上。妇女的就业规模、劳动报酬和受教育水平与男性基本相当。国家积极向妇女提供生殖健康服务,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维护妇女的生殖健康权、知情权、选择权。2004年,国家举办了以“关注妇女,抗击艾滋”为主题的世界艾滋病日活动,对妇女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接受宣传教育的女性占女性总数的34.83%。与此同时,国家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溺弃女婴等违法行为,并在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11个省的11个县开展“关爱女孩行动”试点活动。2004年,“关爱女孩行动”国家试点扩大到24个省的24个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启动县级以上试点638个,基本覆盖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地区,切实保障了妇女和女孩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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