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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中国关于对外援助首次立法

2014-12-09 09:24:23   来源:海峡之声网   作者:任婧 白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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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商务部部长助理张向晨回答记着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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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商务部援外司司长王胜文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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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商务部召开对外援助专题发布会

  中国商务部8日发布了《对外援助管理办法》,这也是中国关于对外援助的第一次立法。

  从12月15号开始,中国《对外援助管理办法》将开始实施,这是中国对外援助第一次立法。中国商务部部长助理张向晨指出,这个《办法》不但规定了中国对外援助的概念、援助对象和基本原则,还对中国无偿援助、无息贷款和优惠贷款三类援助资金及其主要用途进行了规定。他说:“《办法》里面明确将成套建设项目建成后的长效质量保障和配套技术的服务纳入管理范围,同时对于实施的主体,在合理的年限内要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对于不履行质量保证的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实施主体,将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中国商务部对外援助司司长王胜文强调,60多年来,中国一共向166个国家和有关的国际组织提供了4000亿元人民币的援助,建设了270个成套工程项目。这个《办法》专门在中方与受援方共同实施、共担责任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这为下一步与外方特别是与受援方协商落实外方责任提供了很好的法律基础。他说:“平等相待,坚持正确的义利观,中国对外援助,我们一直传承道并行而不悖,物并肩而不害的中华传统思想文化,我们不附带任何政治条件,我们也不干涉受援国的内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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