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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让人民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4-11-05 15:33:35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作者:

  “国无法则人无矩,法不公则国不稳。”司法是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承担着权利救济、定分止争、制约公权的社会功能,拥有“生杀予夺”的大权。在社会生活中,人们的生命、财产、健康和安全等各项权益保障,都与司法制度密切相关,司法被称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但近些年来,司法不公现象时有发生,引发了人们的持续关注。必须加大司法体制改革力度,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 司法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司法制度是一个国家重要的政治制度。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司法制度,归根结底是由这个国家的国情决定的。评价一个国家的司法制度,关键看是否符合国情、能否解决本国实际问题。

  我国司法制度总体上是适应我国国情和发展要求的。同时要看到,在司法活动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比如,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时有发生,“信访不信法”、司法公信力不足等,老百姓对司法不公、司法腐败意见很大。出现这些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不合理是一个重要原因。

  司法人财物受制于地方。目前,我国司法人员和经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体制,地方法院、检察院的“官帽子”、“钱袋子”捏在地方手里。“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一些地方领导借此“打招呼”、“递条子”,导致司法活动容易受到干扰,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难以保障。

  司法行政化问题突出。司法活动讲究亲历性,是审与判的统一。在现行体制下,法官审理的一些案件,审判结果要经过庭长、院长层层审批后作出,甚至存在“不管谁审案,官大的说了算”的现象,这种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情况,直接影响司法公信力。同时,将司法人员等同于一般公务员管理,缺乏符合职业特点的管理制度和成长通道,待遇与行政级别挂钩,很多法官、检察官骨干为了提高待遇,离开一线办案岗位,去竞争综合管理岗位,影响了办案质量的提高。

  司法不公开不透明。在目前司法活动中,不愿公开、不敢公开、不会公开以及选择性公开的问题比较突出,案卷关键信息查不到、庭审旁听“一证难求”、裁判文书“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在舆论炒作面前“失语”等问题时有发生。这种不透明的运作机制,为暗箱操作留下了空间。

  这些问题不仅损害司法制度的公正高效权威,而且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近年来,我们已经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上迈出了重要步伐,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要从根本上解决存在的问题,还要靠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了全面部署。2014年6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和《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对若干重点难点问题确定了政策导向。

  微评

  司法是老百姓讲理的最后一条路,此路不通就等于断了后路,甚至会走向违法的不归路。

  司法不公,再好的法律也没有威慑力,甚至沦为可以随意涂擦的“文字游戏”。

  司法如果被权力干扰,会让公平正义很受伤。

  司法可以神圣,但不能神秘,司法越神秘,公平越难寻。

  晒政策

  司法体制先行试点的4项改革和试点地方及政策导向

  ◆4项改革: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

  ◆试点地方:在东、中、西部选择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6个省市先行试点。

  ◆对7个方面提出政策导向:1.对法官、检察官实行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管理制度;2.建立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把高素质人才充实到办案一线;3.完善法官、检察官选任条件和程序,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尊重司法规律,确保队伍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4.完善办案责任制,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强化监督制约机制;5.健全与法官、检察官司法责任相适应的职业保障制度;6.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7.完善人民警察警官、警员、警务技术人员分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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