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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价值观·利益

——美国人权与人权外交剖析

2014-10-24 11:30:52   来源:   作者:张宏毅
人权·价值观·利益——美国人权与人权外交剖析

张宏毅

 
  美国人权外交至少可追溯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威尔逊总统时期。但是,把人权置于外交政策的中心地位,使之成为“对外政策的灵魂”,则是在卡特总统执政时期。他还强调这种人权必须反映美国在道义上的价值标准。此后,“人权”被美国当局视为推行美国外交的灵丹妙药而到处滥用。1991年,美国年度国家安全战略报告强调要按美国价值观来建立“世界新秩序”。1992年2月,国务卿詹姆斯·贝克说,“苏联的崩溃产生了一个世纪才有一次的机会在全世界推行美国的利益和价值观念”。

  于是,人权、价值观和美国利益三者在美国官方之口就达到了空前的一致,而且他们如此急切地要把这“三合一”产品推销出去,大有“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的紧迫感。这就不能不使每一位关心国家命运、世界前途,而且归根到底关心自身人权保障的人,都要认真探究一番,美国的人权、价值观和利益究竟包含着什么、意味着什么?

  一

  什么是美国的价值观?回答这个问题必须追溯美国的历史。因为作为意识形态的价值观,归根到底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

  美国价值观渊源于在殖民地土壤上滋生发展起来的商业资本。由于封建因素薄弱,加上对英国重商主义的继承,使美利坚民族在形成之初就比其他民族更具商业精神。商业被视为最重要的谋生手段,营利赚钱成为实现自身价值和道德理想的最高尺度。这种商业精神又为美国当时盛行的“清教主义”所加强。清教主义想方设法证明,努力工作就能取悦于上帝,发奋经商就会得到升华,从而使之与资产阶级经济观融为一体。从商业精神衍生出来的藐视封建传统、革新冒险精神、开拓欲望以及个人独立性及平等精神等等,加上当时人们面对陌生的北美大陆为争取生存发展而造就出的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和求实精神,都逐渐成为美利坚民族的性格特征和价值观念,并且成为当时北美经济高速发展的强大动力,至今对其他国家、民族仍具借鉴意义。但是,作为一个以商业精神立国而逐渐发展起来的纯粹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美国,其占主导地位的价值观念则是个人主义。1929年大危机时期担任总统的胡佛曾经说过,“三个世纪来个人主义是美国文明的基本动力。”在一定意义上说,这也是一个新兴民族不畏艰险、求生图存的思想动力。但是,早自殖民地时期开始,就暴露出个人主义动力的另一个方面,即扩张、种族主义以及由“雄心和私欲”引发的对印第安人恩将仇报,开始了对他们的残暴的驱赶和屠杀。

  更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生产、生活社会化和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加速,个人主义已越来越走向自身的反面。特别是今天,当美国国际地位日益走向相对衰落而国内正经受着严重的“美国病”折磨时,许多美国有识之士重新审视美国的价值观念。

  美国有人指出,“美国的不幸的根源是否可能追溯到一些价值观念的衰落?”“个人主义……可能成为威胁美国前途的阴暗面。”“极端个人主义已经危险地渗入美国社会。”许多美国人感到“资本主义搞过了头”,“贪得无厌现象十分严重”。更有的指出,“美国的确是一点一点地烂下去了。……烂下去,是由于美国道德堕落到令善良人们心惊胆跳,简直无法处身其中的境地。”著名美籍华人学者杨振宁1990年说,“今天的美国危机四伏,不可以效仿,美国现在种种问题的最根本原因就是个人至上主义推到了极端。”

  对于这样一种个人主义价值观,那么多的美国有识之士都采取了批判否定的态度,美国当局少数人却硬要将其强制推销于世界。人们自然会问,居心何在?!

  

  
外交是内政的延伸,一国的国际人权政策实际上是国内人权政策的延伸和继续。只要考察一下在美国官方价值观指导下的美国国内人权状况,就可进一步对美国官方宣扬的价值观、人权观作出公正的评价。

  北美早期人权理论的代表者潘恩和杰斐逊强调追求幸福是“天赋权利”。被称之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人权宣言”的美国《独立宣言》(1776年)称:“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不言而喻,即,人类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能出让的权利,其中如生命、自由和对幸福的追求。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宣言》曾激发了美国人民抗英的斗志,坚定了争取独立的决心,并在世界上产生了深远影响。

  但是,当早期美国资产阶级以“为全民争人权”相标榜时,已暴露出这种“人权”的阶级性质和虚伪的一面。《宣言》宣布的“人类生而平等”,不包括印第安人、黑奴,也不包括妇女。《宣言》同样漠视了当时社会上存在的财产上的不平等。1787年宪法以“生命、自由和财产”代替了《宣言》中提出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明确反映了对财产权的保护。即使具有明显进步意义的1791年通过的《权利法案》在这点上也不例外。这样,美国所谓的”天赋人权”从一开始就为宪法所否定,更不必说宪法条文与实施之间的更大背离。具体地说,美国价值观导致人权理论与实践以下四方面的矛盾:

  (一)口头上的“生而平等”,实践上的贫富鸿沟。

  一位美国学者指出:“根据个人主义的观点,社会底层的人永远应该在底层,因为他们缺乏能力、精力和竞争的动力。以‘优者胜’的观点看,穷困应由穷人自己负责。在竞争中失败,咎由自取。”直到今天,“美国根深蒂固的个人主义思想和由来已久的‘优者胜’的就业道德观,没有发生什么根本变化”([美]乔恩·谢泼德、哈文·沃斯合著:《美国社会问题》(中译本),第39、48页)。于是,从美国的宪法制定,第一届政府组成直至今日,美国的控制权始终掌握在少数富有者手中。美国个人主义价值观为资本主义“合理性”作了最好的辩护,从而也使美国维护少数人特权的人权观得到了证实。

  (二)口头上的“生而平等”,实践上的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

  个人主义价值观因在北美涂上一层宗教色彩而为种族主义提供了根据。印第安人被宣布为撒旦(魔鬼)的孩子,应予消灭。黑人被“开导”说,他们应当忍受苦难以取悦于上帝,否则就要堕入永久受折磨的地狱。其他民族也一无例外地劣于白人。按照“优者胜”的原则,只有“上帝的选民”盎格鲁一萨克逊人有权统治有色人种。至于妇女,在以商业精神主宰的美国价值观中不过是“男人的附属品”。据此. 1787年美国宪法默认黑人奴隶制,不把印第安人、黑人计算为公民,时至今日,美国妇女争取了一百多年的男女《平等权利修正案》仍未获通过,就再清楚不过地说明美国人权观、价值观的不平等本质。

  (三)口头上的“自由”权利,实践上的对劳工与不同政见者的迫害。

  一条“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把人们的“自由”权利限制在统治者许可的狭小范围。从独立到1931年的近一百五十年里,美国联邦国会拒不制定承认工会的法律,时至今日,(1991年)美国当局仍宣称在解雇罢工工人问题上“没有妥协的余地”。对不同政见者的迫害,更是无奇不有。特别是60年代侵越战争期间,凡反战者就被扣上“共产党”的帽子。1975年左右“在联邦调查局记录在案的共有8000万美国公民”,就是说,在美国当局眼里,“美国公民中近1/3的人都是对社会有潜在危险的人物”(同上书,第110页)。

  (四)在追求“自由”“幸福”的口号下,把百姓引向严重“美国病”的误区。

  在对一切危害“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的思想实行镇压的同时,一切由资本主义私有制产生又有利于富人统治的思想和资产阶级腐朽生活方式却受到或明或暗的容忍鼓励。难怪美国会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毒品市场,在世界发达国家中具有最高的吸毒率,少女怀孕、流产和生育率,最高比例的同性恋者和艾滋病患者,以及青少年犯罪率的直线上升等等。这些绝不说明美国价值观念的优越和人权上有什么光彩记录,倒是可以看到美国人权的真面目。

  

  
如此大成问题的价值观、人权观和人权实践却要强制地推向世界,作为建立“世界新秩序”的基础,这究竟是为什么?美国当局自己已经作了回答——“推行美国的利益”。但要补充一句,不是美国老百姓的利益,而是当权者垄断资产者的利益。

  关于这一点,同样有着很深的社会历史根源。美国价值观中的商业意识、扩张精神和清教主义的“缩命论”早已为美国外交政策提供了思想基础。扩张从一开始就是美国外交政策的主线,传播基督文明,征服落后民族和落后文明,成为外交的重大使命。“天定命运”论应运而生。二次大战结束后,由于美国爬上了资本主义世界的顶峰,为其全球扩张创造了条件。当时美国总统杜鲁门曾一再声称:“我们赢得的胜利把领导世界的重担持续地放到了美国人民的肩头”。美国当局认为“他们能够运用他们的力量命令全世界朝着美国模式的民主资本主义走去”。正是在这种背景下,美国于1947年抛出了向全球扩张美国势力的宣言书——杜鲁门主义。在保卫“自由制度”,反对“极权政权”的借口下向世界各地扩张。其中包括支持蒋介石政权发动内战、进行侵略朝鲜的战争以及侵略越南的战争。

  然而,赤裸裸的军事政治扩张手段越来越不灵验了。特别是美国在侵越战争这个无底洞中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大大加速其霸权地位的衰落。国际社会的同声谴责及国内反战运动、民权运动的高涨,进一步揭露了美国外交之缺乏道义。正是在这种对美国极其不利的情况下,卡特总统在1977年上台后决定另辟蹊径,提出人权外交,以挽回日益衰败的局面。正如卡特政府的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布热津斯基所说,“人权运动可以使美国摆脱越战后处于守势的地位,开始采取进攻性姿态”,可以促进“美国的全球利益”。

  (《真理的追求》,1992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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