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团团长秦华孙在社会发展委员会第三十六届会议上的发言
(1998年2月11日)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祝贺你当选为本届会议主席,也祝贺其他几位主席团成员的当选。我们相信,以你的精明才干和丰富经验定能指导本届会议取得积极的成果。
主席先生,
社发首脑会议的召开对于促进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重视全球突出的社发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迄今,联合国为推动社发事务朝务实方向发展作了许多努力,各国围绕落实社发首脑会议后续行动也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不同程度的进展。这是值得赞赏的。
但从世界范围看,贫困、失业、毒品、种族冲突和有组织犯罪等社会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人类仍面临严峻的挑战。如不尽快解决这些问题,将会导致社会动荡甚至剧烈冲突。社会稳定无法保证,社会发展就只能是空谈。保持社会稳定乃是重中之重。我愿结合本届会议的优先主题促进社会融合发表以下几点意见:
(1)加快经济发展是促进社会融合的前提。对广大发展中国家人民而言,不首先解决温饱问题,其他一切权利都难以实现。因此,只有经济发展了,生存权有了保障,才可能谈及参与社会生活,享受其他各项权利。
(2)各国政府应根据本国国情制定促进社会融合的政策、措施和行动方案。每个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的背景不尽相同,政府应从实情出发,制定和实施有关政策法规,切实保障人民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同时,为所有人,包括脆弱群体,提供获得教育、信息和技术的机会,使他们掌握参与社会生活的手段。
(3)加强国际合作、富国援助穷国是促进社会融合的必要条件。许多导致社会失和问题都具有超越国界的影响,需要国际社会广泛合作和共同努力加以解决。发达国家应在技术、贸易和官方发展援助等方面切实援助发展中国家,使双方在合作中受益。
主席先生,
中国政府历来重视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推动社会全面进步,保持社会的稳定与和睦。自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消除贫困的措施,使两亿人口脱贫,为他们更好的享有各项权利创造了必要的物质条件。为解决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的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许多城市建立起“再就业基金”,开展“再就业工程”,并对下岗人员进行再就业培训。
中国人民享有参与社会生活的广泛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通过由民主选举产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参政议政,管理国家事务。
中国是多民族国家,民族团结对于社会稳定和社会发展至关重要。中国政府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反对歧视和压迫少数民族,并大力发展民族地区经济,实现全社会共同进步。
中国政府还十分重视青年、老龄和残疾人等脆弱群体的生存与发展问题,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使他们以平等的权利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
主席先生,
20世纪即将过去,促进全球社会发展的目标远未实现。中国政府愿继续支持联合国在社发领域的工作,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为在新的世纪里建立一个和平、稳定、美好的世界而奋斗。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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