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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人权学说》(上)

  • 作  者:黄楠森 沈宗灵
  • 译  者:
  • 出版社:四川人民出版社
  • 出版日期:1994年

内容简介:

  本书是《人权研究资料丛书》中的一本。

  本书选编了西方思想家从17世纪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这一时期的人权学说(不包括马克思主义人权学说,至于二战结束后西方思想家的人权学说则编为《西方人权学说》(下)。本书资料摘自33位西方思想家的有关论著,都是比较完整的章、节或段落。其中大部分是直接谈论人权的,有些是关于人权的具体内容(如财产权、自由、平等、民主等)。这些思想家包括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前论述过人权问题的主要思想家。所以本书给读者提供了既易于查询又有重要价值的参考资料。

  本书编者认为,这一时期的西方人权学说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启蒙时期人权学说的提出者如格查秀斯、霍布斯、洛克、卢梭等,往往既是政治学家、法学家,又是哲学家、社会学家,其理论如“天赋人权论”或“人的自然权利论”和“社会契约论”都还没有形成严密完整的人权理论,而是包含着人权理论在内的综合性的社会理论,比较笼统,所以只能从他们宽泛的论述中剥离出他们的人权学说。

  第二,西方人权学说的资产阶级性。西方人权学说的提出是适应新兴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等级制和论证资产阶级共和国的需要,其阶级性十分鲜明。尽管他们侈谈每一个人生而具有自由和平等的人权,自称是整个受苦人类的代表,尽管他们提出了具有一定人民性的“人民主权”、“主权在民”等学说,反映了当时人民的要求,尽管在他们的著作中也到处流露出对劳动人民的热爱和对他们利益的捍卫,但由于他们否认他们所代表的人群中的阶级差别和对立,主张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所以他们的人权学说实质上是资产阶级的人权。事实上,其学说大大推动了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促进了资本主义制度的发展,而对广大人民群众来说,他们追求的理想共和国不过是资产阶级的代名词,自由、平等、人权不过是富人剥削和压迫穷人的遮羞布。当社会主义运动兴起后,西方人权学说更成为资产阶级攻击工人阶级的革命的工具。

  第三,西方人权学说的唯心主义性质。西方人权学说的历史观认为,人类社会的历史是人权失而复得的历史,亦即人性的丧失与恢复的历史。西方思想家大谈理性、自然法、抽象的正义观念,在历史观上摆脱不了唯心主义的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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