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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论人权

2014-08-27 11:34:28   来源:   

  西藏几年来有进步,每年都有进步,西藏今后是会发展的,人口要发展,财产要发展,文化教育也要发展。宗教学校也可以办,几十年后西藏情况就会有很大的改变。

  ……你们有自治权,各民族的事自己管,就像新疆维吾尔人的事情自己管一样。汉人只能帮助,不能代替他们管理。……我国有一百多种少数民族,各民族的事情都归自己管。(1955年10月23日毛泽东接见西藏参观团时的谈话)

  汉人里面也有信佛教的。土改以后他们信,社会主义以后还会有人信。对于宗教信仰,政府是不干涉的,也不能随便取消的。(1955年10月23日毛泽东在接见西藏地方参观团成员拉鲁·次旺多吉时的谈话)

  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是促进艺术发展和科学进步的方针,是促进我国的社会主义文化繁荣的方针。艺术上不同的形式和风格可以自由发展,科学上不同的学派可以自由争论。利用行政力量,强制推行一种风格,一种学派,禁止另一种风格,另一种学派,我们认为会有害于艺术和科学的发展。(《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1957年2月27日)

  我们的国家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这个专政是干什么的呢?专政的第一个作用,就是压迫国家内部的反动阶级、反动派和反抗社会主义革命的剥削者,压迫那些对于社会主义建设的破坏者,就是为了解决国内敌我之间的矛盾。例如逮捕某些反革命分子并且将他们判罪,在一个时期内不给地主阶级分子和官僚资产阶级分子以选举权,不给他们发表言论的自由权利,都是属于专政的范围。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广大人民的利益,对于那些盗窃犯、诈骗犯、杀人放火犯、流氓集团和各种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坏分子,也必须实行专政。专政还有第二个作用,就是防御国家外部敌人的颠覆活动和可能的侵略。……在人民内部是实行民主集中制。我们的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宗教信仰等等自由。我们的宪法又规定:国家机关实行民主集中制,国家机关必须依靠人民群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为人民服务。我们的这个社会主义的民主是任何资产阶级国家所不可能有的最广大的民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1957年2月27日)

  所谓有公民权,在政治方面,就是说有自由和民主的权利。但是这个自由是有领导的自由,这个民主是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不是无政府状态。无政府状态不符合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195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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