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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统战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意见

2014-08-14 15:03:44   来源:   

  二、加强培养教育,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素质。要加强政治理论教育。对少数民族干部,普遍进行马克思主义特别是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教育,进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教育,使他们进一步提高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宗教观,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抵制和反对国内外敌对势力的分裂、渗透活动。当前,要贯彻好中央关于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的决定,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广大少数民族干部,尤其是中、高级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的著作,在研读原著上下功夫,深入领会、掌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思想和理论观点,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坚定性和创造性。

  大力开展文化、业务培训。要组织初中(含初中)文化程度以下的少数民族干部补习文化,鼓励和支持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少数民族干部,通过多种途径学习大专文化。采取不同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对少数民族干部进行岗位业务培训,帮助他们提高现代科学文化水平,学习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重视组织少数民族干部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学习科学技术知识、管理知识,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不断提高领导经济工作的能力,以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需要。

  加强实践培养锻炼。中央有关部门和有关省区市,尤其是少数民族自治地方,要有领导、有计划地组织少数民族干部到基层或上级领导机关、综合部门挂职锻炼,或到经济较发达地区考察学习、挂职锻炼,开阔视野,增长才干,增强改革开放意识和全局观念,提高宏观决策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各级党校要切实承担起培训少数民族干部的任务。中央党校将继续办好西藏班、新疆班,其他班次适当增加少数民族干部学员的数量。省级和民族地区州(地)级党校,要根据需要开设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或进修班。中央有关部门要继续办好州、县级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培训班。中央国家机关和各人民团体的管理干部学院,要注意培养本系统的少数民族干部。对边远贫困地区的少数民族干部学员,可视情况减、免培训费用。

  三、加强民族地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乡镇和乡镇企业的干部,是发展民族地区农牧业经济的骨干力量。建设好这支队伍,是加强民族地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的需要,也是选拔较高层次干部的基层。为此,要根据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有计划地扩大基层少数民族干部的数量,拓宽少数民族干部的来源。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省和有条件的自治州,可建立民族干部学校,学制二至三年,在计划内面向农村、牧区招生,毕业后分配到原地区担任乡镇基层干部。要进一步做好在编制定员和增干计划内,从少数民族优秀农、牧民中聘用乡镇干部的工作。对少数民族聚居的贫困县和边远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少数民族干部录用条件。要重视培养和选拔一批政治、业务素质好,有一定基层党的工作经验的乡镇党务干部,以加强和改进农、牧区基层和乡镇企业的党建工作。有计划地在少数民族优秀工人中选聘企业管理人员。要积极发展民族教育事业,抓好基础教育,重视成人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提高广大基层干部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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