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目标
四、到本世纪末,我国妇女发展的总目标是:妇女的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在全面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过程中,使法律赋予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及家庭生活中的平等权利进一步得到落实。妇女发展的具体目标是:
(一)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决策及管理的程度。
——积极实现各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中都有女性,政府部门负责人中女性比例有较大提高。
——女职工比较集中的行业、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中,应多选配一些女性。
(二)组织妇女积极参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调整城乡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的过程中,增加妇女就业人数,扩大妇女就业领域。
——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以保障妇女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
(三)切实保障妇女的劳动权益。
——所有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乡镇企业),都要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规定,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努力改善女职工的劳动条件。
——在全国城乡实现男女同工同酬。
——在全国城市基本实现女职工生育费用的社会统筹。
(四)大力发展妇女教育,提高妇女的科学文化水平。
——逐步提高女性接受各级、各类教育的比例,全面提高妇女劳动者的素质,积极培养各类女性专业技术人才。
——全国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降低适龄女童的失学率和辍学率,使适龄女童的失学率、辍学率均控制在2%以下。
——每年扫除300万妇女文盲,力争到本世纪末,全国基本扫除青壮年妇女文盲。
——大力发展各级、各类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妇女就业能力。 |
|
|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
上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下一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
|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