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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第27次人权对话

2014-06-11 15:44:15   来源:《中国人权年鉴》   

中欧第27次人权对话

  2009年5月14日-15日,中国与欧盟第27次人权对话在捷克布拉格举行。中欧双方介绍了各自在人权领域取得的新进展,并围绕言论自由权、公民社会的作用、健康权及加强国际人权领域合作等问题深入交换了看法。参加本次中欧人权对话的中国外交部国际司司长吴海龙说,当前中欧关系恢复了稳定发展的势头良好,中欧领导人第11次会晤即将举行。中方愿与欧方通过建立在平等和相互尊重基础上的对话,增进了解,扩大共识,推动中欧关系健康发展。吴海龙重点介绍了中国制定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强调这是中国首个以人权为内容的行动规划,反映了中国政府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坚定决心。欧盟方面对中国制定该计划以及中国在人权领域取得的各项进展给予了积极评价,并介绍了欧盟促进人权事业发展的情况。中欧双方一致认为,此次对话富有建设性,增进了相互理解,缩小了分歧。双方同意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人权对话与交流,促进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向前发展。双方原则同意今年下半年在北京举行下一轮人权对话。中国与欧盟第27次人权对话由吴海龙与欧盟现任轮值主席国捷克外交部政治总司长波韦希尔共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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