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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30年来,党和政府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庄严载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人权事业发展。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我们要一如既往地坚持以人为本,既尊重人权普遍性原则,又从基本国情出发,切实把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放在保障人权的首要位置,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上,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

  中国人民将一如既往地加强国际人权合作,同世界各国人民一道,共同为推动世界人权事业健康发展,为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作出应有的贡献。

  ———胡锦涛总书记在2008年12月10日《世界人权宣言》发表60周年纪念日致信中国人权研究会。

 
30年来,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人权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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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三十年,中国在人权领域最突出的进展有几个方面:一是确立了人权事业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尊重和保障人权已经进入党的执政理念。目前,政府正在着手制订第一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这说明国家已经将促进人权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上十分重要的议事日程。二是找到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这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将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放在首位,在改革、发展、稳定的良性互动中全面推进人权。三是实现了人权制度化保障的重大进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先后制订229件现行有效法律、600多件国务院现行有效行政法规、7000多件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比较完整的人权法律制度……
 
 
通过对国情和社会主义再认识,突破了传统人权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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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在建党初就提出“争人权、争自由”的口号。抗日战争时期,中共领导的各抗日根据地颁布实施的《施政纲领》里都有专门条款明确规定保障人权。新中国建立以后,我们在政治上法律上就不再使用“人权”这个概念,《共同纲领》里规定了保障“人民权利”的条款,“54宪法”和此后颁布实施的三部《宪法》,都设立专章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但都没有使用“人权”概念,直到2004年3月“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明确载入宪法。之所以发生这样的变化,主要有几方面原因……
 
 
以人为本而不是以神为本、以君为本,这是人权的普遍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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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12月10日是《世界人权宣言》发表60周年纪念日,胡锦涛致信中国人权研究会,提出“既尊重人权普遍性原则,又从基本国情出发”。这一段话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发展道路的实质内涵和鲜明特色。它告诉我们,在中国这样的发展中社会主义大国,促进和发展人权不可能照搬发达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模式,也不能超越中国现阶段的发展水平和社会实际,必须坚持将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中国的具体情况相结合……
 
 
中国的赶超任务,决定了由政府主导推动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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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中国成立后,当时我们认为如果不能在较短时间内赶上和超过西方,仍然不能避免挨打的命运。所以必须用几十年的时间走完西方国家几百年的现代化道路。这样,必须由强有力的政府来主导推动现代化发展。这是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贫穷落后的后发国家所面临的赶超任务所决定的。也正因为如此,中国理解的人权跟西方有很大的不同,西方认为人权是消极权利,只要政府不要管事就行,政府只是看门人。而我们认为人权不仅是消极的,而且是积极的。政府不仅不能去侵犯人权,还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去推动人权……
 
 
生存权不是简单活命的意思,而是指活得有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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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锦涛在贺信中提到,“切实把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放在保障人权的首要位置。”这个时候讲这句话,是非常有针对性的。生存权不是简单活命的意思,而是指要活得有尊严。马克思恩格斯当年深刻批判早期资本主义社会,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就是这种社会使人活得不像人,所以他提出要保证人“像人一样的生活的权利”。《世界人权宣言》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中就有一条规定,叫做体面生活的权利,就是要保证人人过上有尊严的生活,享有相当水准的生活,这才叫生存权;另外一个层面是指,人的生命不能随便被剥夺,在专制社会,人的生命是没有保障的,可以任意被剥夺……
 
 
“四个民主”“四项权利”就是政治权利保障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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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大提出要拓宽民主参与的渠道,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实行“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四项权利”即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这就是政治建设和政治权利保障方面确立的非常重要的目标。四项权利,是从另一个角度表达了宪法上规定的政治权利与自由。这四项权利,恰恰是现在政府正在做的,比如政府信息公开、立法要听证、扩大农民选举人大代表的人口比例、官员问责制,这一系列都是政治体制改革要解决的问题……
 
 
做国际人权事业参与者、建设者,而不是旁观者、受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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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锦涛总书记表示,“中国人民将一如既往地加强国际人权合作,同世界各国人民一道,共同为推动世界人权事业健康发展,为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作出应有的贡献”。这一新表述将推动国际人权事业发展首次提到建设和谐世界的高度,要求我们积极发挥国际人权事业参与者、建设者而不是旁观者、受动者的作用,要求我们与世界各国人民一道,共谋共促进世界人权的健康发展;要求我们更加广泛深入地参与国际人权事务,参与联合国人权保护机制和各种规则的制定工作;要求我们更加广泛地与世界各国开展建设性对话、交流和合作,更加有效地对外介绍中国人权的实际情况和政策,努力寻求与世界各国在人权问题上的共同点,增进与各国在人权问题上的相互了解,通过相互学习和借鉴,不断扩大共识,消除分歧,取长补短,共同发展……
 
 
以人权作为治理评估标准,理念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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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编译局俞可平等人发布了中国治理评估框架,包括12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其中一个就是“人权与公民权”。他们认为,保护和扩大人权和公民权,是民主治理最重要的目标。以人权作为治理评估标准,基本理念是对的。人权保障的情况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我们国家民主政治的情况,因此人权作为评估标准的一项内容有积极的意义……
 
 
人权发展最核心的问题是发展不足、发展不均衡、制度不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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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推进人权进步面临的困难一个是观念的问题,怎么样让各级党政机关牢固树立尊重保障人权的观念,真正把人权作为治国理政原则。这是根本性的。再一个是解决发展不足、不均衡问题,包括收入分配不均衡、地区发展不均衡、城乡发展不均衡等等。中央提出打破二元体制,建设城乡一体的保障体制,非常重要……
 
相关链接

 

   董云虎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致中国人权研究会的信

 

   胡锦涛在纪念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讲话中关于人权方面的论述

 

   王晨答《人权》杂志记者问

 

   中国人权白皮书

 

   改革开放30年中国人权发展百件大事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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