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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中国积极保障人权体现开明自信
 
作者:    发布时间: 2009-04-15 10:35:30    来源: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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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4月15日电 4月13日,中国政府发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新加坡《联合早报》15日刊出韩方明的文章说,近年来,中国执政高层以实事求是的精神,提出“执政为民”,采取一系列积极措施尊重和保障人权,体现了对民众的信任和执政党日益增强的自信和开明。

 

  文章摘录如下:

 

  4月13日,中国政府发布了22000多字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内容涵盖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保障,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保障,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权利保障,人权教育国际人权义务的履行以及国际人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等,明确了未来两年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的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

 

  历尽劫波 重新出发

 

  抚今追昔,回看中国近代以来的人权状况,的确经历了一个艰难的历程。早在上世纪40年代,中共控制的根据地就制定了一系列人权约法,如1940年的《山东省人权保障条例》、1942年的《陕甘宁边区保障人权财权条例》等。建国之后,各项事业都在进行,人权保障也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推进。1954年,中国第一部宪法实施,对公民的基本人权给予法律保障。可惜,十年“文革”导致人权状况遭到严重破坏。

 

  进入21世纪后,有一件事情让人难忘。那就是发生在2003年3月的广州“孙志刚事件”及其引发的社会救助制度的变革。经过社会的大讨论,中国政府废止了沿用多年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代之以更加符合法治精神、体现人文关怀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这是中国政府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的重要举措。从“收容遣送”到“救助管理”,体现了对人民生命权、公民人格尊严的尊重。

 

  2004年3月,宪法修正案首次将“人权”概念写入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随后的4月,中国发表人权白皮书,这是民主宪政和政治文明进步过程中的标志性事件,是人权发展的一个里程碑。

 

  有西方国家抓住中国做得还不够的地方,以偏概全地抨击中国的人权状况。但事实上,作为一个拥有13亿人口、人均资源占有率很低、生产力欠发达、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的发展中国家,仅仅保障人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就已经很不容易了。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中国首先取得了经济建设的辉煌成就,在保证“衣食足”的前提下,对人权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和要求。

 

  近年来,中国执政高层以实事求是的精神,提出“执政为民”,并形成了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他们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尊重和保障人权,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减轻民负、实行民主”上做了大量工作,使人权状况在过去几年得到了明显改善。

 

  司法救济、民间维权、游行示威、自由表达权利诉求等,都是近些年来出现的新现象,而国家和政府层面对合法游行、示威等活动的宽松处理态度,也说明了对民众的信任,说明了执政党日益增强的自信和开明。

 

  在这种信任和自信下,中国社会的权利享有顺序,从原先那种忽视个人权利的“国家-集体-个人”的排序,向“个人-集体-国家”转变。无论男女、贫富、城乡户口之别,中国社会越来越重视作为个体的人——公民的合法权益,日益朝着重视个人价值、个人权利和个人作用的公民社会转变。无法想象的是,个人权益得不到保护的社会,会成为一个理性、有秩序的和谐社会。

 

  让人权保障与国际接轨

 

  但是,中国应进一步加强国际社会的人权交流与合作。迄今为止,中国已经加入了《儿童权利公约》、《禁止酷刑和其它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就业政策公约》等20多项国际公约和议定书,并陆续生效。特别是自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政府先后批准和签署了联合国两个人权公约——《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正式生效之后,中国就将其作为自己国家法律的一部分来施行,对司法和执法机关的侵权事件将有更大制约。

 

  中国与西方很多国家的人权观有一个很大的不同在于,西方社会认为“天赋人权”,主张人的权利都是“上天”或者大自然赋予的,是人类与生俱来就应当享有的权利,数百年前就成为公众的共同信仰。而中国则更多地将人的权利认为是应由宪法赋予的权利。但无论如何,人权、民主、自由、发展,这些诉求都是现代民主社会的共同话语,任何一个文明社会的政府都必须充分尊重人的权利。

 

  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解决劳动争议三方机制的建立,对弱势群体的关心和援助,甚至对犯罪服刑人员的合理善待,都是可以看到的进步。前不久出台的新医疗改革方案,也是为了保障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保障人们在公平的机制下平等享有公共福利。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 》是中国第一次制定的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是中国人权保护史上又一个重要举措,也使笔者对中国人权的进步有了更大期望。如果能切实落实,中国的人权状况无疑会有更大和实质性的改观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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