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
 
首 页 动 态 人权论坛 发展与进步 对话与合作 人权法规 人权组织
  中国人权研究会 | 人权白皮书 | 人权杂志 人权图书 | 人权知识 | 人权课堂 | 人权学者 |
  人权大事记| 媒体评论 | 关注 图片报道 | 维权故事 | 外国人看中国 |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 | 维权服务
2008北京人权论坛
       进入此专题>>>
 
  第一个以人权为主题的大型综合型展览。
  充分展示新中国成立57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权事业取得的巨大发展和进步。
    进入此专题>>>
  人权网 > 专题 > 特别报道 > 北京人权论坛 > 最新消息
阿克马尔萨伊多夫:乌兹别克斯坦独立发展和人权
 
作者:    发布时间: 2008-04-21 15:52:52   来源:
[打印本稿][关闭窗口]
  


乌兹别克斯坦国家人权中心主任阿克马尔萨伊多夫发言


  乌兹别克斯坦国家人权中心主任阿克马尔萨伊多夫在大会上发言。以下为发言全文:

  尊敬的主席先生,尊敬的中国人权研究会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女士们、先生们,我非常荣幸今天跟大家一起参加北京人权论坛,我想借此机会感谢中国人权研究会,感谢研究会邀请我参加北京的人权论坛,并且给我机会做此发言。我也想感谢北京人权论坛的其他组织方面,此次人权论坛的组织工作非常出色,在我的演讲里我将主要讨论以下几个问题。我演讲的主题是乌兹别克斯坦独立发展和人权,对于我演讲的更详细的内容,在人权论坛的成册文件中可以找到。

  尊敬的各位与会者,大家都知道2008年是《世界人权宣言》发表60周年,人权宣言在推动和保护人权的国际努力方面是一个里程碑。《世界人权宣言》是全球第一个有关人权的文件,它是很多国家独立之后都宣布遵守的一个文件。乌兹别克斯坦在独立之后也将保护人权和对《世界人权宣言》的尊重纳入国家政策中。对于《世界人权宣言》60周年的纪念活动在乌兹别克斯坦已经开始了。我们有国家的机构、各种组织、传媒以及公民社会广泛参与庆祝活动。乌兹别克斯坦在人权方面有很大的进步,特别是在2008年。

  首先,从2008年1月1日开始,乌兹别克斯坦完全废除了死刑。第二,乌兹别克斯坦引进了民主司法原则,也就是人身保护权机制。第三,宪法法律中明确强调要增加政治团体在社会民主化中的作用,还有保护儿童权利的法律。第四,2008年在乌兹别克斯坦被确定为青年年,这个计划已经通过了。乌兹别克斯坦在人权方面的工作是在以下几个方面采取了系统化的方式推动的。

  首先,整个人权法律体制已经建立起来。我们的议会已经通过了300多部基本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基本法律。《世界人权宣言》在我们国家已经完全纳入,并且大力实施。

  第二,我们建立了一套人权保护的国家机构体系,我们的主要目的是贯彻维也纳人权宣言和行动纲领,为此目的我们建立了一套人权保护国家体系。我们有议会人权监察室、宪法法院、国家人权中心、立法监察院、司法部的人权特别局等,一些国家机构都在进行人权方面的工作。

  第三,人权保护的主题已经成为立法的非常重要的工作之一,乌兹别克斯坦的司法部也推动了国际人权方面的一些法律文书的国内衔接工作。这方面的监督工作已经成为对于人权保护以及对于很多决策工作的非常好的保护。

  第四,进一步进行人权方面的教育工作。在人权方面的教育已经建立了非常好的教育体系,在所有学校和大学里都开设了人权课程,而且人权特殊课程的相应教学计划已经公布了,人权保护的主题已经被列入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包括法官、律师、检察官、警察,他们的专业技能培训计划中。旨在提高全社会法律水平的国家计划已经在议会通过,并且成功展开。

  第五,进行了广泛的信息教育活动、公共意识提高活动,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的信息和教育活动,100多种国际人权法律文件已经被翻译成为乌兹别克语,并大量出版发行。联合国经济发展一系列的组织我们都有合作,并且有关的报刊也出版出行,这使得大众提高了对于人权的关注,在互联网上也有很多的关注。我们逐渐建立了一个独立的司法法律体系,独立的司法法律体系是保护人权的非常重要的机制。为了要确保司法方面的独立,我们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特别是在行政法律和经济法律方面的一系列改革。

  另外,对于法院的审理程序和上诉程序,我们也有一系列的改进。对于这些法院,他们对于各个案件的审理机制变得越来越严格,对于法院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也在不断改进;对于法院正常的运转和依法的运转,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对于律师方面的培训也进行了加强;对于一些非危害社会的活动和并不是很严重的犯罪罪行有了更好的分类。这些对于人权的保护都是很好的推动。我们设定了专门的法院,对于刑事、民事、经济案件进行专门的审理,在司法案件的审理、上诉和撤诉过程中也进行了设定。刑事法领域彻底修改了犯罪类型的分类,犯人服刑期间的条件得到了改善,我们增加了提供了假释权的条款。乌兹别克斯坦是犯罪率最低的国家。

  我们认为公民社会作为非政府团体,他们在人权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我们的目的是为了使我们国家从一个强有力的国家,变成一个尊重人权的国家,所以我们非常鼓励非政府组织在保护人权方面的参与,非政府组织对于乌兹别克斯坦建立一个法制的国家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他们在教育、儿童妇女的保护、残疾人的保护、病人的保护,以及需要社会帮助的人员等各个领域,非政府组织都是非常重要的,我们特别需要得到非政府组织和公民社会的参与。公民社会的作用,对于我们在人权方面形成这样一种文化发挥着直接作用,并且它能够加强老百姓在保护人权法律意识方面的形成。非政府组织特别关注,并且愿意帮助社会各个团体的工作。媒体对于保护人权工作也给予了特别的关注。媒体能够帮助公民积极参与人权工作和人权保护,我们有各种各样的杂志、电视、网站,通过各种各样的渠道宣传人权,大众媒体在宣传人权方面是非常重要的渠道,他们现在已经成为越来越直接地推动人权工作的机制,他们也推动了公共舆论,创造了保护人权的舆论环境。媒体通过各种渠道来宣传人权。

  女士们、先生们,人权方面的国际合作也不断发展。乌兹别克斯坦对于实行其国际义务方面是非常重视的。在人权方面,我们国家的政策是通过一系列的保护人权的法律原则所体现的,这一系列的法律原则和联合国也是相一致的,我们非常重视联合国宪章、联合国人权方面的一系列法律,以及联合国一系列的机制和程序。我们现在是联合国60多个国际人权法律的签署国,也是人权公约的签署国;我们采取了具体措施在国家层面保护人权,以履行我们的国际义务。自从乌兹别克斯坦成立我们已经递交了19多份我们履行国际义务情况的报告,我们建立了一个有效机制,也就是国家行动计划,来推动国际人权公约的实施。

  谢谢大家!

[打印本稿][关闭窗口]
 
 
 相关链接
.
中国人权
主编信箱|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中国人权研究会
北京五洲泛华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