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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国际人权活动的成果和积极意义
 
作者:    发布时间: 2010-04-27 14:31:50    来源: 段小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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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世纪70年代末,在冷战背景下,美国政府开始大张旗鼓地推行人权外交,输出意识形态,实行霸权主义;受其影响,其他一些西方国家也将人权引入双边关系领域。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之后,美国迅速将人权攻势的矛头对准中国,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长期在各种场合攻击我国人权状况,试图干涉我国内政。藏独、民运、法轮功等反华势力也借人权舞台兴风作浪,抹黑中国。人权问题,作为敏感的政治问题,一度成为我外交斗争的焦点,成为影响中美关系的核心因素之一,在我国外交中长期居于重要地位。随着美国等西方国家对华策略的调整,以及我国外交战略理念由强调斗争转到主张对话与合作,对人权问题的认识不断深入并逐步融入国际人权机制,中西方在人权领域的斗争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由尖锐对立逐步转为对话甚至合作,斗中有合,合中有斗。我国几十年的国际人权活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外交事业的格局,并推动了国内人权事业的发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热地在中国人权展上观看“人权知识百题问答”。

  一、我国国际人权活动由强调斗争到发展对话合作

  1990年开始,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先后11次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会议,即日内瓦人权会议上提出反华议案,大肆攻击我国的人权状况,在人权领域挑起与我针锋相对的斗争。每年一次的日内瓦人权会议成为西方势力反华的重要舞台,也是我国际人权活动的主战场。台上硝烟四起,台下更是暗流涌动。我国充分认识到人权斗争对维护国家主权和尊严的重要意义,动用了大量外交资源,在发展中国家和友好国家的帮助下,11次打掉了西方的反华提案。在长期国际人权活动中,我国积累了丰富的外交经验,增强了自信,面对长期而复杂的人权斗争更为灵活和成熟。

  在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积极推动下,2006年3月,联大通过决议建立人权理事会,取代已经运行了50多年、广受批评的人权委员会。中国成功竞选成为人权理事会成员。2009年,人权理事会对中国人权普遍定期审议顺利通过。中国已经融入国际人权机制,以开放合作的姿态参与国际人权事务,与其他国家一起推进国际人权事业的健康发展。

  从日内瓦人权会议上硝烟弥漫、剑拔弩张、势不两立的斗争,到推动联合国人权机制改革、成功竞选人权理事会成员、顺利通过普遍定期审议,中国的国际人权活动已经完成了从被动应对到主动合作的转变。这种转变顺应历史发展潮流,符合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共同利益。具体分析导致这种转变的因素,有以下几点:

  1、后冷战时代,和平与发展成为世界的主流,挑起斗争是逆潮流而动,不得人心;

  2、国际社会越来越关注和重视人权,人权与和平、发展并列为联合国的三大支柱,是人类社会共同追求的目标;

  3、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确定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任务,外交承担着为国内经济建设争取和平稳定国际环境的使命,外交战略由强调斗争转到对话与合作;

  4、随着我国经济实力和国际地位的提升,中西方实力差距缩小,西方国家对我国有了更多的经济和政治方面的需求,对华政治策略调整,趋于缓和;

  5、美国对华强硬的人权攻势并未达到预期的效果,反倒严重影响了中美双边关系,并且日益失掉西方盟国的支持,引起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消极反应,故从克林顿政府第二任期开始,美国对华人权政策有明显调整,在处理两国人权问题上的一些具体手法相应发生了变化;

  6、我国改革开放带来了人的观念的变化,国内对人权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在许多方面接受人权的普遍性,并伴随着内政和外交多方面的调整和改革。

 

中国人权展

  二、我国国际人权活动的外交成果

  1、有力地回击了西方霸权主义,瓦解了西方国家的反华阵营

  在国际人权活动的主战场日内瓦人权会议上,由于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坚决斗争,美国为首的西方集团以人权外交推行霸权主义的目的并没有达到,对中国等国人权状况的攻击接连受挫,自身的人权状况也不断受到批评。

  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飞速发展,中国与西方各国的经贸关系日益紧密,中国的软实力不断增强,在国际舞台上有了更多的话语权。西方国家出于自身利益考虑,纷纷开始调整对华策略。1996年3月,法、德、意、西联合宣布不参加涉华提案,愿与中国就人权问题进行建设性对话,不愿继续对抗。1997年开始,欧盟不再与美国联合搞反华提案。2001年,一向以“人权卫士”自居的美国落选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成为笑柄。2004年,美国再次提出涉华提案,竟无一联署国,后又以前所未有的票差被中国提出的“不采取行动”动议击败。2005年3月第61届日内瓦人权会议召开之际,美国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本次会议上不搞反华提案。借人权问题反华的西方阵营一块一块瓦解,西方大国先后与中国建立了人权对话机制,并开拓人权领域的国际合作。

  2、团结了一大批观点相近国家,巩固了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友谊

  日内瓦人权会议上,每当中国代表就反华人权议题发言、辩论或表决“对涉华议案不采取行动”动议时,万国宫会议大厅内总是座无虚席、气氛紧张,各国都对此给予高度关注,因为以中美为代表的人权斗争实质上是南北两大阵营斗争的缩影,是西方世界与发展中国家霸权与反霸权的较量。在人权问题上,中国并不是唯一被西方攻击的国家。美国等西方国家对本国恶劣的人权状况视而不见,搞双重标准,将人权问题作为向发展中国家和不同社会制度国家施压的政治工具,打着“人权高于主权”的口号公然干涉别国内政。1991年以来,人权会通过的100多项国别决议几乎全部针对发展中国家,人权会成为南北激烈政治对抗的场所。①中国从发展中国家利益出发,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团结了一大批观点相近国家进行联合斗争,共同反对霸权主义,扭转了被动局面。依靠广大发展中国家和友好国家的支持,中国在人权会议上11次令西方国家的反华议案以失败告终。《吴建民在日内瓦的日子》描述了1997年人权会上的一个细节:“当投票结果公布时,宽阔的大厅里立即爆发出热烈的掌声和欢呼声,比1996年的掌声和欢呼声更为响亮。许多发展中国家的代表在会场内外情不自禁地向中国代表和在现场采访的中国记者表示热烈祝贺。他们称赞中国这一仗打得太漂亮了。吴建民对许多发展中国家代表表达感谢,对方则回答:‘不用谢,支持中国就是支持我们自己,中国的胜利就是我们共同的胜利!’”②共同的命运和发展的需要把中国与广大发展中国家紧紧连在了一起。在人权会议上,不仅发展中国家站在中国一边,许多东欧国家也以各种方式表达了对中国的支持。人权会议上的斗争巩固了我国与发展中国家和友好国家的友谊,也验证了我国长期奉行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外交政策的生命力。

  3、 中国融入国际人权机制,积极发挥作用和正面影响

  中国积极批准、加入有关人权国际公约,迄今已先后加入了25项国际人权公约,包括《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约》等6个核心人权公约,并采取有效措施履行公约义务,及时提交履约情况报告,接受联合国条约机构审议。中国还积极参与了《残疾人权利公约》、《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约任责议定书》等多个国际人权公约的起草谈判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中国还推选专家通过竞选等方式进入联合国相关人权机构工作,代表发展中国家利益,发挥中国的独特作用。例如,在中国政府支持下,中国人连续当选为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委员。2008年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成立,中国残疾人权利事务专家杨佳当选委员,后被选举为副主席。该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和审查《残疾人权利公约》缔约国的履约。中国积极倡导制订该公约,参与了公约起草谈判全过程,并首批签署和加入了该公约。

  中国主张在平等和互相尊重的基础上与世界其他国家开展人权领域的对话、交流与合作,共同促进国际人权事业的健康发展。中国迄今已经与美国、日本、德国、英国、欧盟、澳大利亚等西方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人权对话,已与世界各国进行了70多次人权对话和交流,并在对话机制下探索开拓人权领域的国际合作。中国主动邀请联合国人权高专、特别报告员等众多人权官员和专家访华,并派出代表团赴一些国家就国际人权领域的有关问题交换意见和看法。中国还与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公室合作,分别于2000年2005年主办了第八届和第十三届亚太区人权研讨会

  2006年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立,标志着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国际人权活动取得了划时代的成绩。人权理事会对联合国成员国进行人权状况普遍审议,美国等西方国家失去了利用人权委员会国别提案攻击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阵地,自身的人权状况也必须接受国际社会的监督和审查。中国为人权理事会的成立、联合国人权机制的改革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09年5月12日,中国成功连任人权理事会成员,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发言人当天说:“自2006年当选首届人权理事会成员以来,中国人权事业取得显著进步,兑现了竞选首届人权理事会时所作的承诺。中国为人权理事会建章立制工作做出重要贡献,以开放、坦诚和高度负责任的态度接受理事会国别人权审查机制对中国的首次审议。本次竞选前,中国政府再次向联合国提交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备忘录,并出台首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为促进人权事业发展郑重做出新的承诺。”③中国主动融入并积极促成联合国人权机制改革,发挥积极正面的影响,以开放、坦诚的态度接受联合国对人权状况的审议,同时坚决反对出于政治目的对中国的攻击,表现出对国内人权状况的自信和在国际人权活动中的愈加成熟。

  4、中国特色人权观丰富了国际人权理论,生存权、发展权得到广泛认同

  人权观的形成必定受历史、文化、发展水平等的影响。不同的背景与文化决定了人权世界的多姿多彩。西方的人权观并不是普世的,人权既有普遍性又有特殊性。在国内人权事业不断进步和对人权理论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我国提出,作为发展中国家,现阶段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是首要人权,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与公民权利、政治权利是人权体系中两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驳斥了西方国家“人权高于主权”的谬论,坚决反对某些国家将自己的价值观强加于人的做法,坚持在平等和互相尊重的基础上进行人权对话。中国的人权主张反映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呼声,得到积极响应。中国在国际场合主动宣传这些人权观念,并努力使其反映到国际规则之中,在国际社会发挥着愈强的影响力。中国提出的以生存权和发展权为核心的人权理论体系丰富了国际人权概念的内涵,成为我国与西方国家人权斗争的有利武器。

  5、树立我国正面的国际形象,我国人权事业的伟大成就得到肯定

  近些年来,我国人权保障事业的伟大成就有目共睹。事实胜于雄辩。在国际人权活动场合,我以事实回击西方国家对我人权状况的污蔑和歪曲。国际社会对我国人权事业的巨大进步广泛肯定。

  中国驻日内瓦代表团李保东大使2009年2月9日在人权理事会负责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第四轮会议上指出:“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的人权事业取得了全面进步。促进和保护人权已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中国贫困人口从2.5亿减少到1400多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了39倍,已成为全球最早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减贫目标的国家,提前实现了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普及初级教育’及‘在小学和初中教育中消除两性差异’的目标。中国稳步推进民主法制建设,逐步改革和健全司法体制,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确保公民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中国确定了民族平等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给予少数民族特别照顾。”④在这次会议上,多数发言国家代表认为,中国的人权报告具有“建设性”,“透明、公开”。他们称赞中国最近30年来在人权领域取得的“巨大的、令人震惊的”成就。巴基斯坦、埃及、俄罗斯、利比亚、墨西哥、沙特阿拉伯、古巴、加纳、巴西代表认为,在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发展是基本的人权,中国人权发展成就“与其幅员一样广大”。一些国家代表肯定中国在人权领域进行的积极的国际合作。⑤

  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和残疾人人权保障是我国人权事业的突出亮点,在国际上享有很高声誉,被联合国前秘书长安南誉为发展中国家的典范。2003年,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主席邓朴方获得“联合国人权奖”,这是该奖项首次授予中国人,充分表明了国际社会对中国人权事业伟大成就的尊重与肯定。

  三、国际人权活动对我国人权事业的影响

  不可否认,国际舞台上激烈的人权斗争促进了国内对人权的关注和研究,对推动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推动了国内人权理论研究的繁荣

  上世纪90年代以前,国内理论界对人权问题的研究甚少。针对西方对中国人权的指责,1989年,江泽民提出要从思想上解决“如何用马克思主义观点看待民主、自由、人权问题”;1991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了《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这是中国政府向世界公布的第一份人权官方文件。随着我国与西方人权斗争的白热化,国内官方和非官方对人权问题的研究也达到了高潮并持续至今。我国认为西方国家片面强调公民政治权利的人权观过于狭隘,提出“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人权”等人权理论得到广大发展中国家的认同;创新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观,丰富了国际人权理论,为我国国际人权活动和国内人权保障提供了理论基础。

  2、加深了对人权问题的认识和对普世价值的认同

  1993年6月,第二次世界人权大会通过《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包括中国在内的180多个国家的代表出席。宣言承认人权具有普遍性,并明确要考虑各国各地区的特点。这是我国在外交上首次承认人权的普遍性。1995年10月,时任国家主席江泽民在接受美国电视台采访时表示,实现人权普遍性原则必须与各国的具体情况相结合。这是中国领导人首次公开承认人权普遍性。1997年和1998年,中国政府分别鉴署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标志着中国与其他国家缩小了在人权问题上的分歧,中国的人权建设融入了世界人权发展的主流。⑥2004年以来,“尊重和保障人权”先后写进了宪法、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和《中国共产党党章》。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国家的政治理念和价值目标。

  3、推动了国内人权价值的教育推广和宣传

  国际人权活动不仅培养了一大批对人权有深刻认识的外交专业人员和理论研究学者,更大的意义在于促进了人权价值观在国内的推广和普及,使普通公民更加关注和了解人权,增强了民主法制观念和人权意识。人权教育推广领域的国际合作渠道也不断拓宽。响应联合国倡议出台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指出,中国将结合普法活动,积极依托现有的义务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体系和国家机关内的培训机构以及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有计划地开展形式多样的人权教育,普及和传播法律知识和人权知识。在中小学教育中逐步增加法律和人权方面的教学内容;继续鼓励高等院校开展人权理论研究与教育;强调有重点地开展针对公职人员的人权教育培训,培养公务员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理念;鼓励、支持人权研究机构多渠道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努力培养具备国际视野的人权领域高级专门人才。

  4、促进了实践层面人权保障

  我国融入国际人权机制的过程也是国内人权事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国采取切实措施,履行已加入的国际人权公约义务,并不断加强国内民主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关注民生,保障人权。司法领域的改革表现尤为突出。例如,1996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对《刑事诉讼法》作了重要修改,科学借鉴和吸收了外国刑事诉讼中有利于保障人权的合理内容,既完善了我国的刑事司法制度,又进一步加强了人权的法制保障。⑦我国1998年签署《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公约》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为批准该公约创造条件。近年来,先后通过一系列新法律,对《刑事诉讼法》和《刑法》作出修订、修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建立法律援助制度,废除强制收容遣送制度,收回死刑复核权,推广警务、检务、审判及狱务公开制度等等,改善了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法律保护。⑧

  响应联合国关于制订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倡议,国务院2009年4月出台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明确了2009-2010年中国政府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的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内容涉及完善政府职能,扩大民主,加强法治,改善民生,保护妇女、儿童、残疾人、少数民族的特殊权利,提高全社会的人权意识等与人权相关的各个方面。中国成为世界上少数制订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大国之一。

  当然,我国的民主法制体系尚不够健全,民生领域许多问题尚待解决,继续加大力度促进和保障人权,是中国政府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作者单位: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国际联络部)

  注释:

  ①郭济思《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谱写国际人权事业的新篇章》,《人民日报》,2006年6月19日第7版。

  ②《吴建民在日内瓦的日子》,名流传记编辑部《名流沧桑》,河南文艺出版社,2009年6月。

  ③新华网《中国再次当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国》,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09-05/13/content_11362756.htm。

  ④人民网日内瓦2009年2月9日电。

  ⑤新华社日内瓦2009年2月9日电。

  ⑥《人权专家:未来30年中国人权保障将更广泛》,新浪网,2008年12月3日,http://news.sina.com.cn/o/2008-12-03/105914823755s.shtml。

  ⑦新华网北京2006年10月31日电。

  ⑧《<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与中国》,《南方都市报》,2009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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