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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思鉴”学术论坛第三期 | 教育法治现代化下国家教育权的边界:基于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改革的研究

2024-01-09 10:11:09来源: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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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2月25日下午14:30分,由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学生会主办的“人权思鉴”学术论坛系列第三期活动在学院路校区图书综合楼八层0815会议室举行。本期论坛的主讲嘉宾是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博士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2023届硕士毕业生张玉芳;点评嘉宾有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副院长班文战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赵宏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李晓辉教授;与谈人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林家睿、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余若凡、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张卉然、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杜佳欣。
 
 
  本期论坛主讲嘉宾张玉芳作了主题为“教育法治现代化下国家教育权的边界:基于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改革的研究”的报告。主题报告分为四个部分。
 
 
  在报告的第一部分“问题的提出——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设置背后的紧张关系”中,张玉芳指出从我国制定义务教育的过程来看,国家在制定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中占有主导性和决定性地位,家庭教育权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这些问题本质上是国家教育权和公民受教育权发生了冲突,这些冲突会影响国家实施义务教育,同时影响公民受教育权的实现。
 
  在报告的第二部分“‘基本权利——国家义务’理论下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中,张玉芳围绕受教育权作为基本权利的内涵和要求、国家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的义务以及国家对受教育权的限制和理由这三个方面,提出国家对义务教育的设置和管理必须符合法律保留原则,以不侵害家庭教育权的本质内容为边界。
 
  在报告的第三部分“家庭教育权对义务教育课程设置的限制”中,张玉芳提出了义务教育阶段家庭教育权的内涵和外延,以及家庭代表子女行使教育基本权利地位的确认,并分析了德国性教育案件以及德国式合议制管理模式对学校教育管理的影响。
 
  在报告的第四部分“国家设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的限度”中,张玉芳指出国家要尊重和保障家庭教育权利,在制定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的过程中应当遵守“以儿童受教育权为中心原则”和“国家辅助性原则”,完善各方参与制定的机制,保障父母等人的参与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制定的权利。为了保障儿童在义务阶段的受教育权利,二者应当为达成共同目的而调和关系。
 
  在交流环节,与谈人和点评嘉宾分别对主题报告及论文进行点评、提出建议。
 
  与谈人余若凡认为本文行文脉络和论证思路还有进一步明晰的空间。在引用时,建议对法条、国际公约作准文本进行直接引用,还可以引入一些学者的研究以帮助论证。余若凡建议本文可以对教育的目的展开进一步讨论,并明晰对国家保护义务的论证逻辑。
 
 
  与谈人张卉然首先指出了本文的优点,包括问题聚焦、比较法资料详实、观点创新。不足之处在于:问题的引入缺乏实证案例支撑,国家教育权和家庭教育权之间的冲突还不是特别清晰,关于国家保护义务的理论运用需要进一步斟酌,家庭教育权的权利性质论证还需更加严密,以及需规范标点符号的使用。
 
 
  与谈人杜佳欣认为本文题目和正文包含的要素很多,体量很大,但是文章中权利冲突基本框架不是很成体系,建议构建一个最核心的权利(冲突)分析框架。在解释受教育权属性时,建议补充国家给付义务的内容。关于受教育权概念的法律构造,可以进一步细化论述。另外,本文后半部分更像是一种综述,建议不要进行大量引用,而是尝试进行自己的分析和建构。
 
 
  与谈人林家睿首先肯定了本文具有明确的问题意识,选题很有价值,行为逻辑和章节编排大体清晰。但是题目中的教育法治现代化在文章中没有体现。本文还忽略了对我国宪法文本的分析,尤其是第19条、第46条和第49条这三个极重要条款。此外本文引用的理论过多,存在述多论少问题。
 
 
  随后,三位点评嘉宾从不同角度出发,分享了对主题报告和学术研究的意见。
 
  李晓辉教授首先指出学术道路对青年人是一个规训与反规训的过程,并从两方面表达了自己对于青年人的希望和期待。接着,李晓辉教授围绕“融贯”这一主题,对本文展开了评论,包括在视角方面、基本权利谱系建构方面、概念分析方面融贯性有待提高。最后,李晓辉教授指出权利分析关键在于概念分析和语义分析,包括权利间的界限、关系和差异性,不赞成大而论之的概括性分析,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做减法,简化概念、简化理论视角。
 
 
  赵宏教授认为本文大体框架可以,但是文章纵深性不够,可以再去补充一些内容。赵宏教授就父母的教育权与国家之间位序的排列问题,从比较法视角,结合德国和我国具体实践案例,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赵宏教授认为,当前我国义务教育中存在的问题,背后的法理在于国家对于教育的监管与父母教育权之间的冲突,这个问题如果解释不清那么实践问题就难以解决。
 
 
  班文战教授首先对各位与谈人和点评嘉宾的评论进行了总结,肯定了本文在人权法学方面的研究价值,不足之处在于问题的把握不够准确,分析也不够充分,以至于最后问题的解决也不够好。班文战教授分别从问题分析的对象、样本、视角、标准、依据和分析过程六方面,具体指出了本文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的改进建议。最后,班文战教授表示本系列活动目的在于提供一个学术交流的平台,自己每次参加都收获颇多,非常感谢各位汇报人、与谈人和点评嘉宾的交流与分享。
 
 
  讲座尾声,张玉芳就所有点评进行了简要回应,在场同学也积极表达了自己对本次主题报告的疑问、思考和建议。在师生们热烈的交流中,本次学术论坛圆满结束!
 
 

  文字|马洋洋、李高翔
 
  摄影|王盼盼
 
  编辑|谢炅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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