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副部长蒋建国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2022-01-04 15:06:37来源:中国人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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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

  各位领导和在座的嘉宾大家好,我是总台CGTN记者董雪,上周也参加了培训,我是学员之一,受益匪浅。回去之后我把《习近平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论述摘编》都看完了,发现这本书里用了整章的篇幅在介绍、在讲述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说明重要性毋庸置疑。我的第一个问题,我们应该如何理解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第二个问题,现在一些西方国家一直打着人权的旗号来染指中国的内政,更具体一点,就是香港和新疆事务。在这个时候,西方媒体就有人说,中国力推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是为了改写所谓对人权理念的定义。我想问一下在座的嘉宾,对此有什么评价和理解?谢谢。

  中宣部副部长蒋建国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中宣部副部长蒋建国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摄影:徐想

  中宣部副部长蒋建国:

  这个问题我来谈谈。这里先说一件往事,1985年6月,邓小平同志针对当时国外敌对势力借人权对我国的攻击,指出:“什么是人权?首先一条,是多少人的人权?是少数人的人权,还是多数人的人权,全国人民的人权?西方世界的所谓‘人权’和我们讲的人权,本质上是两回事,观点不同。”邓小平同志这里讲的我们的观点主张,当然是多数人的人权、全国人民的人权,就是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的“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

  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明确以人民幸福生活为最大的人权。我国坚持各项权利相互依赖与不可分割的原则,坚持把生存权和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切实推动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的平衡发展。我国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以法治保障人权,已经实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正在向着共同富裕不断迈进,在更深层次增进民生福祉,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强调人民在人权事业中的主体地位。我国人权发展事业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使人民成为发展的主要参与者、促进者和受益者,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实现了“赋权”与“赋能”相结合,让每个人都能有尊严地发展自我和奉献社会。

  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坚持将“人民是否满意”作为人权事业发展的衡量标准。中国共产党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不断提高尊重和保障人民各项基本权利的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对此,中国人民是十分满意的。

  “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指引中国人权事业创造了世界奇迹,也给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这个胜利,是按照我国国情和人民要求实现的,不是以西方所谓的那个标准为圭臬的,不需要向西方看齐,也不需要西方来评判。这个胜利,说到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胜利。正因为如此,使美西方敌对势力感到了不适和不安。他们对中国大打“人权牌”,就是企图以此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这是我们决不能也决不会答应的。

  人权理念是历史的、发展的,伴随着人类社会文明不断进步,人权理念内涵和外延不断扩展。人权受一个国家经济、文化和社会条件的制约,各国人民追求人权实现的道路并不只有一条。美西方不顾发展中国家的现实条件,以西方的理念为唯一标准,进而对他国人权发展道路和内政横加指责和干涉、甚至借机侵犯他国主权的做法是完全错误的、不可接受的。

  当今美西方人权理念也有一个“中心”,就是“以资本为中心”。金钱政治、枪支泛滥、疫情蔓延,就是最大明证。这是对真正人权精神的异化和反动,已经不足以定义其为“人权”。当然我们现在还不能阻止美西方打“人权牌”,但希望他们在大打出手前先照照镜子、洗洗脸,看看自己是什么样子,把自己打扮干净一点再来说人家。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最好的方法就是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不断发展我国的人权事业,把我们的事情办好。谢谢。

  (以上内容来自中国网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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